南京化纤: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说明2024-11-16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说明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正在筹
划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南京工艺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南京工艺”)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
交易”)。
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本
次交易预计将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标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对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的具体认定,公司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详细分析和披露。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交易
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变更;最近 36 个月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
化。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
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