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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柯迪: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审核报告2024-03-2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审核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爱柯迪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55 号)
批复,同意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柯迪”、“发行人”、“公司”)
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作为爱柯迪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对公司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的
合规性进行了核查,认为爱柯迪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的与本次发
行相关的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的发
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股票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为 1.00 元,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期首日为 2024 年 3 月 13
日。
                                    1
         (三)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4 年 3 月 13 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发
     行底价为 16.29 元/股。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
     见证,上市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爱柯迪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中
     确定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8.08 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10.99%。

         本次发行价格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本次《爱柯
     迪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以下简称“《发行与承
     销方案》”)的规定。

         (四)发行数量及发行规模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66,371,681 股,发行
     规模为 1,199,999,992.48 元,符合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的有关规定,满足
     《关于同意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2855 号)的相关要求,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与承销方案》拟发行股
     票数量的 70%。

         (五)发行对象与认购方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共 16 名,
     不超过 35 名,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
     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本次发行对象具体如下:
序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
                   发行对象名称
号                                              (股)         (元)        (月)
1      安徽中安高质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5,530,973.00   99,999,991.84     6

                                          2
序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
                   发行对象名称
号                                                (股)            (元)        (月)
       限合伙)
       北京泓石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泓石
2                                               1,935,840.00     34,999,987.20      6
       天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71,896.00     46,499,879.68      6
4      董卫国                                   1,935,840.00     34,999,987.20      6
5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623,875.00    173,999,660.00      6
6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35,840.00     34,999,987.20      6
7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090,700.00     55,879,856.00      6
8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        9,402,654.00    169,999,984.32      6
9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744,510.00     49,620,740.80      6
       中兵顺景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兵国调
10     (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8,296,459.00    149,999,978.72      6
       伙)
11     中船投资发展(山东)有限公司             1,935,840.00     34,999,987.20      6
12     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                     4,258,849.00     76,999,989.92      6
       泰康资产聚鑫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
13                                              3,318,584       59,999,998.72       6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
14                                              2,101,769       37,999,983.52       6
       分红-019L-FH001 沪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行业
15                                              4,424,778       79,999,986.24       6
       配置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
16                                              3,263,274       58,999,993.92       6
       分红-019L-FH002 沪
                    合计                       66,371,681.00   1,199,999,992.48     -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因由本次发行取
     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结束后减持需按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发行后在限售期内,委托人或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
     伙。




                                           3
    (七)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根据发行人本次《发行与承销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拟募集资金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0 万元(含发行费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199,999,992.48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3,527,214.00 元,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 1,186,472,778.48 元,全部用于投资新能源汽车结构件及三电系
统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金额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上市公
司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发行人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
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提请发行人 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相关议案。

    发行人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符合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4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本次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制定公
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发行人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二)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2023 年 8 月 24 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上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意见为发行人符合
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3 年 12 月 20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55 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本次发行经过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的批复,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外部审批程序。

三、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

    (一)《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已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向上交所报送《发行与承销方案》
及会后事项承诺函,并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收盘后向 109 名(未剔除重复)投资
者发出《认购邀请书》及附件材料。前述 109 名投资者包括:①已提交认购意向
函的 29 名投资者;②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中的 12 名股东(不包括发行人、国金
证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
大影响的关联方);③其他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规
定条件的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36 名、证券公司 14 名、保险机构
14 名、其他投资者 4 名。

    自《发行与承销方案》《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

                                     5
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报备上交所后至申购报价前一日24时前(即2024年3月14
日24时前),新增收到8名投资者认购意向函。发行人、主承销商在上海市通力
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向新增收到认购意向函的投资者补发了《认购邀请书》及
附件材料。新增发送《认购邀请书》及附件材料的投资者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1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董卫国
    3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沣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                        中船投资发展(山东)有限公司
    6                         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              中兵国调(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发行与承销管理
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
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也符合向上交所报送的《发
行与承销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
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
排等情形。

    (二)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情况

    经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在《认购邀请书》所规定的申购时间内
(2024 年 3 月 15 日(T 日)上午 9:00-12:00),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收到 33
名认购对象的《申购报价单》。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均在本次认购邀请文件
发送范围内,并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规定提交了《申购报价单》及完整的附件。
除 7 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和 1 名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无需缴纳申购
保证金之外,其余 25 名认购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申
购保证金。

    经主承销商、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核查,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
的“诺德基金浦江 125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因与主承销商存在关联关系而申

                                    6
           购无效。剔除该产品的申购数量后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购数量仍符合《认
           购邀请书》确定的申购区间要求,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其他产品的报价
           为有效报价。除上述情况外,其余均为有效申购

                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申购价格(元/股       申购金额(元)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否为有效申购
       中信创业投资(上海)有限公
 1                                       17.71             100,000,000           是              是
                   司
       上海国企改革发展三期私募          17.92             35,000,000
 2                                                                               是              是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5              50,000,000
       长三角产业创新二期(上海)        17.92             35,000,000
 3     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17.51             45,000,000            是              是
                 合伙)                  16.49             60,000,000
       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           18               99,000,000
 4                                                                               是              是
                   司                    16.29             100,000,000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5                                       18.44             170,000,000           是              是
               传统产品
 6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61             174,000,000         不适用            是
 7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8.08             35,000,000          不适用            是
                                         18.49             35,000,000
 8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08             92,600,000          不适用            是
                                         17.46             112,600,000
 9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8.05             35,050,000            是              是
                                         17.90             382,000,000
 10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不适用            是
                                         16.80             557,000,000
 11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8              35,000,000            是              是
       北京泓石资本管理股份有限          18.75             35,000,000
 12                                                                              是              是
                 公司                     18               50,000,000
 13              董卫国                  18.53             35,000,000            是              是
       中船投资发展(山东)有限公
 14                                      18.75             35,000,000            是              是
                   司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5    分红-团体分红-019L-FH001          18.82             38,000,000            是              是
                   沪
       泰康资产聚鑫股票专项型养
 16    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19.19             60,000,000            是              是
                  公司
                                         19.5              35,000,000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17                                       19               55,000,000            是              是
             投连-行业配置
                                         18.78             80,000,000
 18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19.5              35,000,000            是              是


                                                      7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申购价格(元/股       申购金额(元)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否为有效申购
        分红-个人分红-019L-FH002          19               43,000,000
                   沪                    18.2              59,000,000
                                         19.09             35,000,000
 19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85             86,600,000          不适用              是
                                         18.01             40,000,000
 20             UBS AG                   16.29             64,000,000          不适用              是
                                         17.92             42,000,000
 2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29             43,000,000            是                是
                                         16.86             44,000,00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沣途投资
 22    管理有限公司-沣途沣泰叁号         17.98             35,000,000            是                是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
 23    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17.48             35,000,000            是                是
                  公司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4                                      17.48             35,000,000            是                是
             华泰多资产组合
       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
 25                                      17.48             35,000,000            是                是
         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
       中兵国调(厦门)股权投资基        19.43             35,000,000
 26                                                                              是                是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4              149,999,986
                                         18.51             60,880,000                       诺德基金浦江 1258
                                         17.91             138,790,000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
 27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不适用
                                                                                            划为无效申购,其
                                         17.46             267,040,000
                                                                                            余产品为有效申购
                                         19.17             60,000,000
 28    安徽中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是                是
                                         18.17             100,000,000
                                         17.52             62,000,000
 2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06             97,000,000            是                是
                                         16.8              138,000,000
                                         18.49             46,500,000
 3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89             139,150,000         不适用              是
                                         17.11             185,050,000
                                         17.55             46,000,000
 31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                                                     是                是
                                         17.46             50,000,000
 32      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            18.97             77,000,000            是                是

                (三)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最终获配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
           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8.08元/股,发行


                                                      8
     股份数量为66,371,681股,认购总金额为1,199,999,992.48元,最终确定16名对象
     获得配售。本次发行最终配售结果如下:

序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
                   发行对象名称
号                                                   (股)            (元)        (月)
       安徽中安高质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1                                                  5,530,973.00     99,999,991.84      6
       限合伙)
       北京泓石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泓石
2                                                  1,935,840.00     34,999,987.20      6
       天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71,896.00     46,499,879.68      6
4      董卫国                                      1,935,840.00     34,999,987.20      6
5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623,875.00    173,999,660.00      6
6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35,840.00     34,999,987.20      6
7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090,700.00     55,879,856.00      6
8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           9,402,654.00    169,999,984.32      6
9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744,510.00     49,620,740.80      6
       中兵顺景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兵国调
10     (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8,296,459.00    149,999,978.72      6
       伙)
11     中船投资发展(山东)有限公司                1,935,840.00     34,999,987.20      6
12     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                        4,258,849.00     76,999,989.92      6
       泰康资产聚鑫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
13                                                 3,318,584       59,999,998.72       6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
14                                                 2,101,769       37,999,983.52       6
       红-019L-FH001 沪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行业配
15                                                 4,424,778       79,999,986.24       6
       置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
16                                                 3,263,274       58,999,993.92       6
       红-019L-FH002 沪
                    合计                          66,371,681.00   1,199,999,992.48     -

         认购对象已分别与发行人签署《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
     股份认购协议》。

         本次发行对象未超过《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
     则》规定的35名投资者上限。本次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各自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
     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
     行认购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
     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

                                              9
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获配发行对象、获配数量及限售期符合《发行与承销
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同时符合上市公司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与承销
方案》的规定。

      (四)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已按照《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相关规定、主承
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及《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
交了相关材料,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
性核查结论如下: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投资者类别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安徽中安高质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
  1                                              专业投资者               是
        业(有限合伙)
        北京泓石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
  2     京泓石天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专业投资者               是
        合伙)
  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是
  4     董卫国                                普通投资者,C5 级           是
  5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是
  6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是
  7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是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
  8                                              专业投资者               是
        品
  9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是
        中兵顺景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
 10     兵国调(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专业投资者               是
        业(有限合伙)
 11     中船投资发展(山东)有限公司          普通投资者,C4 级           是
 12     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                  普通投资者,C5 级           是
        泰康资产聚鑫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
 13                                              专业投资者               是
        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         专业投资者               是


                                         10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投资者类别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体分红-019L-FH001 沪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行
 15                                         专业投资者           是
        业配置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
 16                                         专业投资者           是
        人分红-019L-FH002 沪

      经核查,上述 16 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
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相关制度要求。

      (五)关于认购对象关联关系情况的说明

      经主承销商、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核查,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
的“诺德基金浦江 125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因与主承销商存在关联关系而申
购无效。其他认购对象及其出资方不包含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各自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
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六)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的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
须对本次认购对象资金来源进行核查。

      经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核查:

      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均承诺:“我方及我方最终认购方不包括爱柯迪、国金
证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各自控制或者施
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
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接受发行人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国金证券及前
述主体关联方作出的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提供的财务资助、
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认购对象的资金来源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能够有
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

                                       11
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

    (七)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竞价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和本次发行见证律师上海市通力律师事
务所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
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经核查,中船投资发展(山东)有限公司、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及董卫国
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
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以及《证券期货
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
理人,无需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或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程
序。

    经核查,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属于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
上述公司管理的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产品中,公募基金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
办法》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
金或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资产管理计划已在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

    经核查,中兵顺景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中兵顺景股权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中兵国调(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泓石资本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北京泓石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泓石天成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中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安徽中安高质贰号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
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规规定在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并已提供登

                                  12
记备案证明文件。

    经核查,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其管理的保险产品“泰康资产聚鑫股
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团体分红-019L-FH001 沪”、“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行业配置”
及“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9L-FH002 沪”参与本次认购
发行;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保险产品“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传统产品”参与本次认购发行,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以及《证券
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资产管理
计划,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程序。

    综上,经保荐人(主承销商)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核查,本次发行的认
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
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
定,涉及需要备案的产品均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
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以及《证券期货经营
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在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

    (八)本次发行的缴款及验资情况

    发行人和国金证券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向 16 名发行对象发出《爱柯迪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

    截至 2024 年 3 月 21 日 17:00 止,投资者均已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购资金。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出具的《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资金验证报告》(川华信验
(2024)第 0011 号),截至 2024 年 3 月 21 日止,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
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 51001870836051508511 账户
已收到爱柯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资金人民币 1,199,999,992.48 元。


                                   13
    2024 年 3 月 22 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扣除尚需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用(不
含增值税)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购款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出具的《爱柯
迪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0318 号),截至 2024 年
3 月 22 日,爱柯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66,371,681 股,募集资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199,999,992.48 元 , 扣 除 不 含 增 值 税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3,527,214.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86,472,778.48 元,其中计入
股本人民币 66,371,681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1,120,101,097.48 元。

    经核查,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
公正,缴款通知的发送、缴款和验资过程合规,符合《认购邀请书》的约定,符
合上市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符合本次发行的《发行与承
销方案》的规定,符合《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发行过程中的信息披露情况
    2023 年 8 月 24 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上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意见为发行人符合
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发行人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进行了公告。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出具的《关
于同意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2855 号),中国证监会同意爱柯迪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该批复自
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发行人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进行了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按照《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以及
关于信息披露的其他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督导发行人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相关义
务和披露手续。

五、结论意见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认为: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授权,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


                                        14
会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
批程序。

    (二)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完全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已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符
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2855 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三)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及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发
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已向上交所报
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

    本次获配的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各自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
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认购对象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
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
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四)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及发行结
果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15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审核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郭煜焘                        魏 博




保荐人董事长:

(法定代表人)                冉 云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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