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株冶集团:株冶集团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志军2024-04-18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志军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作为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 10 月 13 日履职以来,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

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恪尽职守,独立、谨慎、认真地行使职权,诚信、勤

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3 年 10 月-12 月履职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李志军,男,博士学历,教授(正高级会计师),会计学硕士生导师,

湖南省会计领军人才,湖南省管理会计咨询专家,长沙市高层次人才,中南大学、

湖南大学 MBA 兼职导师。2023 年 4 月至今任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23 年 7 月至今任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职务,与公司

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等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及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于需经董事审议的议案,

会前认真审阅,认真了解议案背景资料,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参与各项议


                                     1
案的讨论,对相关议题做出独立、专业、客观的判断,正确行使表决权,并提

出合理建议。

    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独立
          本年应
  董事              亲自   以视频   委托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参加董                             缺席
  姓名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次未亲自参   大会的次
          事会次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加会议           数
            数


 李志军        3     3       3          0     0          否             0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

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同时担任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如下:

 专门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3                    3                 0

 提名委员会                  0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0                    0                 0

    (三) 审议议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

的要求,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及资料进行了审阅,本着独立、客观、

审慎的原则,2023 年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四)现场考察情况

    由于本人 2023 年 10 月 13 日才开始履职,任职时间较短,年度内暂未开展

现场考察活动,但本人通过审阅材料、出席会议、参加培训等活动与各方积极

沟通,不断了解和熟悉公司情况。
                                    2
   (五)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与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保持常态化的沟

通与联系,时刻关注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动态,与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良好的

沟通渠道。了解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

人的沟通交流,通过视频、电话、邮件等方式不定期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

项进展情况,本人的知情权得到了良好保障,更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支持。

   (六)与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与公司审计部保持定期沟通,定期了

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与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年审注册会

计师沟通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参与年报审计各阶段的沟通,积极做好公司内部

与外部审计的监督、沟通与核查工作,促进年报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通过参

加上交所组织的培训,听取了专业人士分享的针对中小股东的沟通过方法和技

巧,将有利于后续相关工作的开展,更有效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严格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本人对公

司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

正常的业务开展需要,相关关联交易符合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

利影响。

   (二)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

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本

人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对公司定期报告均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

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依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

情况。

    (三)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

其能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人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作为公司新任独立董事,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

秉承对公司和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推动

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和持续稳健发展。




                                                      独立董事:李志军

                                                      2024 年 4 月 18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