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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株冶集团:株冶集团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04-18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5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3 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

其中合伙人 225 名,注册会计师 1364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 年度业务收入 26.49 亿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 19.6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74 亿元。2022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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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 240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

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房地产业,收费总额 3.02 亿元;

2022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51 家,审计收费 3,570.70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

公司审计客户 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2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089 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

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30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纪小健,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10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郑川旭,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2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姜韬,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复

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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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

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公司拟支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年报审计费 58.1 万元及内控审

计费 12 万元,费用合计 70.1 万元,本次审计费用按照业务的工作要求及实际参

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较上一期审计

费用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聘请的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

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

作的要求,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其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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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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