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一、会议议程 二、议案 三、决议 四、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1/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一、会议议程 会议主持人:张成伟先生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 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四创电子高新区会议室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与会人员听取议案汇报并审议 1.《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7.《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9.《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10.《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未成就暨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12.《独立董事制度》 (三)股东发言 (四)投票表决 1.股东及代表现场投票 2.推举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 3.清点表决票并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五)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2/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六)宣读会议决议(与会董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七)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3/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议案 会议资料之一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 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认真推进会议决议的有效实施,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科学决策,推动业务顺利有序开展,使公司保持良好的发展 态势,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公司全体董事勤勉尽责、恪尽职守、高效决策,共召开 8 次董事 会,共审议 40 项议案,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 董事会 董事会 董事会 会议时间 会议情况 召开方式 会议议案 1.《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22 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7.《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向银行申请 2022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七届十七次 现场结合 9.《关于 2023 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2023 年 4 月 22 日 董事会 通讯 10.《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1.《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2022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4.《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15.《关于续聘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6.《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 案》 17.《关于 2022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 损失的议案》 4/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8.《关于 2022 年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9.《关于对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 评估报告的议案》 20.《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1.《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七届十八次 2023 年 4 月 26 日 通讯 1、《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 1、《关于调整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七届十九次 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 2023 年 5 月 24 日 通讯 董事会 2、《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1、《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七届二十次 现场结合 2023 年 8 月 24 日 案》 董事会 通讯 3、《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 告》 1、《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七届二十一 2023 年 10 月 26 日 通讯 2、《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博微长安提供委托贷款暨 次董事会 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关于推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七届二十二 2023 年 11 月 8 日 通讯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次董事会 4、《关于全资子公司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 公开挂牌出售房产的议案》 5、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的议案》 七届二十三 现场结合 2023 年 11 月 24 日 3、《关于全资子公司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 次董事会 通讯 以自有资产抵押向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申 请续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七届二十四 2023 年 12 月 20 日 通讯 2、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 次董事会 案 (二)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共召集召开 3 次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会议时间 会议情况 召开方式 2023 年 5 2022 年年 现场及网 1.《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月 26 日 度股东大 络投票 2.《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会 3.《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7.《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9.《关于续聘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3 年 2023 年第 1.《关于选举张成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现场及网 11 月 24 一次临时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络投票 日 股东大会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3 年 2023 年第 现场及网 1.《关于全资子公司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 12 月 12 二次临时 络投票 向财务公司申请续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日 股东大会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程序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审计委员会按照《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与审计机构会计师进行深入的沟通交流,了解 审计工作进展情况,指出审计工作重点,听取审计事项汇报。同时审计委员会指 导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监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对公司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履职经历等方面进行审查,确认被提名人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三会”运作规范,建立的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民主、透明; 管理层职责明确,制衡监督机制有效,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健全;公司在组织控 制、业务控制、风险控制、信息控制、会计管理控制、预算控制等方面均建立了 相关制度规范,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有效,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 要求和发展的需要。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履行义 务、行使权力,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在涉及公司重 大事项方面均充分表达意见,对有关需要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 6/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 策提供了有效保障。公司独立董事根据 2023 年开展工作的相关情况,分别出具 了《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五)董事会治理优化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夯实治理能力,提高治理水平,选举产生新一任董事 长,完善董事会组织架构,界定治理权责,坚守规范运作;坚持规范三会运作, 加强董事会与经营层的有效沟通,董事会通过 200 余期“股情通报”和 50 期《证 券一周通情》,深入了解行业动态、资本市场政策规范以及同行业内上市公司经 营动态;坚持不断学习,提升履职能力,董事会成员积极参加了安徽省证监局、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和安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相关培训,强化 了董事对规范运作的认识,夯实了资本市场专业知识;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入选 “上证公司治理板块”,荣获“2023 年上市公司董事会最佳实践奖”“董办最佳 实践案例”等荣誉。 (六)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高度关注信息披露,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优化信 息披露内容,连续 5 年荣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A 级评价。报告 期内,公司共披露定期报告 4 份,临时公告 46 份,董事会及其全体董事成员保 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以及增强股东回报,一方面 持续实施了“现金分红+送(转)转股”的利润分配方案,以稳定的现金分红政 策强化投资者预期,近三年现金分红金额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超 30%;另一方面,建立了多层次投资者关系良性互动机制,与投资者保持长期、 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通过专线电话、上证 e 互动、现场调研和业绩说明会等多 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联系沟通,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首次 采用视频直播和“线上+线下”互动形式召开 2022 年度业绩说明会,多形式、多 层次、多维度打造高质量业绩说明会,让投资者更深入了解公司产品和核心竞争 力,获得投资者一致认可,树立了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二、 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7/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报告期内,公司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把握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根 本遵循,坚定不移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战略部署和中电博微“1238”工作思路,在 公司董事会的部署下,完善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实施“1326”战略,锚定“一 核两翼新动能”产业布局,聚焦主责主业和优势领域,推动重大市场、重大项目 和规模化产业布局,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坚定深化改革,不断提升治理能力,稳 住基本盘,托起发展盘。 (一)谋主业促发展,强化产业引领 1. 感知产品,保持国内引领 报告期内,公司深入拓展气象雷达市场领域:承担中国气象局“十四五”雷 达工程 X 波段天气雷达和首批试点研发任务 S 波段相控阵天气雷达应用试验系 统建设项目;成功中标深圳机场和重庆机场天气雷达项目;承接水利行业安徽省 “三大系统”项目中的防汛抗旱领域应急系统测雨雷达项目;坚决履行强军首责, 成功中标风廓线雷达、测云雷达等项目;国际市场上,公司积极推动老挝气象雷 达援建项目落地,X 波段天气雷达顺利交付柬埔寨暹粒吴哥国际机场。 公司空管一、二次雷达成功中标多个军民航项目,国产化进程稳步推进;中 标多个场监雷达项目,国内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国际市场上,空管二次雷达 首次进入南部非洲市场; 博微长安成功中标两型雷达射频前端研制项目,为后续订货奠定基础;在检 测车、抢修车、载车等新领域取得突破。 2.感知基础,持续拓宽赛道 报告期内,有效推进 PCB 数字化转型,获工信部《2023 年度智能制造优秀 场景名单》,并成功研发两款新产品,有效提升竞争力;聚焦大院大所,通过中 国航天某院航天型号供应商准入审核工作,为公司全面进入航天市场的奠定坚实 基础;精心策划微波产品在华东、西北及西南区域的市场战略,稳步推进重点型 号项目的跟进与配套工作,成功完成了 X 载产品的设计定型并顺利转入量产阶 段,实现数据链领域的重大突破。 华耀电子深耕重点行业领域,专注于系统电源、组件电源、模块电源、特种 元件等产品的研发与制造,积极落实航空电源装备省重点实验室实体化运营,加 大中低轨星载电源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力度,成功中标航天科工某型雷达电源项 目,顺利完成研发定型并获批量订单。 3.感知应用,稳步转型调整 8/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报告期内,在公共安全领域,相继中标合肥天网工程运维、阜南天网工程等 项目,并积极探索拓展多警种业务;升级迭代智能限高架交通系列产品,加速交 通类项目落地;加快推进监所实战平台迭代研发,转型布局监所业务系统方向; 国动行业全国多地签单,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现场指挥通信装备以及基于数据 协同的综合解决方案;承建的安徽省应急指挥协调能力提升项目在台风、泥石流 等自然灾害的实战化救援指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承建老挝国家消防系统工程软 硬件项目并完成交接仪式,积极投身“一带一路”建设。 在数智防务领域,继续深耕后勤保障领域,顺利通过智慧军营项目验收,承 建上海油库信息化全军示范项目;相继中标军队给养信息系统 2.0 升级项目、作 战大数据典型应用项目;中标模拟驾驶信息系统、实战化训练靶场条件建设等项 目。 4.低空经济,抢抓新质机遇 报告期内,公司紧抓低空经济发展机遇,成立“低空经济产业推进工作专班”, 深度参与安徽省低空经济产业谋篇布局。编制《安徽省低空智联基础设施建设工 作方案》并通过评审,为安徽省低空空域管理领域顶层方案设计奠定基础;与北 京航空航天大学共建“低空智联技术联合实验室”,推动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 致力于为低空管服提供有效解决方案。未来,实验室将面向低空领域通讯、导航、 监视、管控、低空航空电子技术及空域信息安全新技术,开展多种技术领域的创 新研究,依托现有研究基础,实现低空空域通信导航监视信息融合和信息安全建 设。 (二)抓创新驱发展,提升创新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感知产品、感知应用领域共性技术,聚集高端人才,组 建雷达共性技术实验室、软件共享中心两个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发布软件 CBB 共享平台;建立科技攻关“揭榜挂帅”机制,重点支持产业发展所需的共用型、 基础型技术研发。积极策划争取科技政策支持,先后获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安 徽省重点研究和开发计划、中国声谷研发产业化专项、安徽省首台套装备等国家、 省部级项目,华耀公司获批“航空电源装备安徽省重点实验室”。 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完成装备承制单位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全年完成发 明专利受理 53 件,授权发明专利 47 件,累计有效发明专利数 326 件,连续七年 入选“安徽省发明专利百强排行榜”。 (三)推改革强治理,提高治企水平。 9/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司落实重点举措,推进改革深化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中长期发展 规划》《三年滚动规划》《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等,明确战略定位,聚焦 一核两翼新动能主业,推进划小治理和数字化转型两项改革,制定实施路径;推 进母子公司一体化运营,财务、供应链管理穿透各子公司;大力实施降本增效, 建立全员、全要素、全价值链的成本费用管控机制,严控各项费用性开支和非生 产性开支;深化“两金”与资金协同管理模式,以精益管理思维,做好增收节支 价值创造;多维度分析和推进历史未结存量项目,积极推动各项回款;提升运营 信息化水平,基于 ERP 系统开发运营信息管理平台上线,初步实现“运营驾驶 舱”功能,支撑高效运营决策;贯彻软件全项目管理系统,实施军民软件的工程 化覆盖,推进 CBB 广泛运用,提升软件复用率和软件工程化能力;加强投资者 关系管理,创新业绩说明会内容形式,积极向资本市场展示企业新形象,形成良 性互动,荣获 2022 年报业绩说明会最佳实践奖。 报告期内,公司选举产生新一任董事长,完善董事会组织架构,界定治理权 责,坚守规范运作,组织董监高参加多项培训,提升履职能力;规范三会日常运 作,编制 200 余期“股情通报”和 50 期《证券一周通情》,促进治理层与经营层 有效沟通;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优化披露内容,公司连续 5 年荣获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A 级评价,继续入选“上证公司治理板块”;实施完成 现金分红和转增股本,建立多层次投资者关系良性互动机制,常态化召开业绩说 明会,接待投资者现场调研,积极参加券商研究策略会,及时回复上证 E 互动问 答,提升投资者对公司战略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感;加强与监管部门有效互动, 借力监管意见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荣获“2023 年上市公司董事会最佳实践奖”“董 办最佳实践案例”等荣誉。 (四)强党建聚合力,提升引领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引领保障作用持续提升,一是思想引领 凝聚人心,深入学习宣贯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第一议题”、理论中心组、全国人大代表宣 讲学习、主题教育读书班、红色基地革命传统教育等 20 余次,围绕战略规划、 改革深化提升、人才队伍、作风建设开展 8 项专题调研,4 次务虚研讨,通过研讨 式学习、沉浸式学习、调研式学习,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走深走实,进基层进一线。 二是组织引领增强合力,学习方法论“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积极倡导信 任、尊重、开放的工作理念方法;建立党建工作季度交流机制,落实“火种计划”, 10/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将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公司重点任务、重要政策穿透至各级党组织;立足生产 经营和科技创新主战场,组建党员示范团队 48 个、示范岗 45 个;发布主题宣传 片《你的样子》并广受好评,充分展现基层一线自信、团结、担当精神。三是机 制引领从严治党,党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组织书记带头开展集体廉 政谈话,开展专项检查(审计)12 次,推动母子公司完善制度、优化流程 13 项; 组织中层以上管理者、高层次人才、关键岗位人员等 400 余人次接受警示教育, “三不腐”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 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1)感知产品 雷达产品作为军民共用装备,随着技术升级和创新型民企加入,传统雷达领 域面临技术和市场新的挑战,既有竞争,也有机遇。 气象、民航、水利和环保等部门拥有大量气象探测装备及应用系统建设需求, 气象现代化和智慧气象对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大数据等新技术融合提出 了更高要求。空管装备国产化进程继续深入,民航空管数字化转型成为产业发展 的必然趋势。低空监视雷达加快向规模化、专业化、小型化、便捷式方向发展, 进入新一轮的产业升级期。新的军兵种、水利、应急等行业对新增新体制雷达、 低空保障要地防御雷达需求逐渐提升,为公司业务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2)感知基础 伴随国家强军兴军战略方向,军品配套产品国产化、标准化进程加快,工艺 水平要求更高,解决“卡脖子”问题的需求趋多,更高性能的微波数字基板、微 波组件需求增加,产品向多功能一体化方向发展。行业内对于电源产品需求更趋 于数字化、模块化、智能化和集成化。面向战场保障、后勤保障、应急保障等领 域,产品不断迭代更新,市场需求逐步释放。 (3)感知应用 为应对当前复杂的经济局势,保持国内经济平稳运行,国家推出增发 1 万亿 国债利好政策,为公司感知应用业务发展提供了持续发展的契机,另外随着国家 积极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现代化,对防控体系的提档升级提出了跟高的要求。 也为公共安全市场的开拓提供了更广泛的市场机遇。 军队信息化业务符合国家强军兴军战略,在“十四五”规划及二十大报告中 均指出统筹网络信息体系建设,加速科技向战斗力转化;同时强化自主创新能力, 11/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实现基础软硬件的关键技术和产品国产化,打造和建立国产化自主可控基础生态 环境迫在眉睫。国防信息建设提速与国产化替代共振为未来自主可控信息化市场 提供发展空间;同时为确保建军百年奋斗目标,军费年度投入预计持续在 7%以 上,为行业发展提供持续增长空间。 (4)低空经济 低空经济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一条新赛道,上下游链条长、服务领域 广、带动作用强,将撬动低空制造、低空飞行、低空保障和综合服务领域高速增 长。随着无人机技术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低空场景被解锁,低空经济将成为 未来经济的重要引擎。针对低空经济产业中的低空保障业对低空飞行器的监管需 求和防御需求,以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为核心低空智能信息网,辅以空域划设 和地面保障基建,构建低空安全飞行走廊,将成为低空经济发展的新趋势。 (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致力服务国家战略,践行国防与公共安全使命,打造中国雷达最强股。 公司在董事会的部署下,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坚定不移实施“1326”发展规划, 即瞄准一个目标,成为电磁感知产业引领者;聚焦三大产业,感知基础、感知产 品和感知应用;促进两项改革,数字化转型;划小治理、专业化竞争;提升六项 能力,规划引领、人才培养、创新驱动、市场营销、精益管理、资本运作。 公司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战略部署和中电博微“1238”工作思路,聚焦“一核 两翼新动能”主业,发挥上市公司“四主”价值,推进改革深化提升,以打造高 质量的电磁感知产业生态链为主责,聚焦感知产品(行业端)、感知基础(企业 端)和感知应用(政府端)三大主营业务板块,积极孵化以低空经济产业为主的 战新产业,努力打造“一核两翼新动能”业务布局。高效推进市场开拓,狠抓科 技创新,努力提升治理水平和经营质量,为公司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努力 成力客户信赖的高科技、精益型、国际化企业。 (1)感知产品 气象方向,公司将紧紧围绕“智能感知、精准预测、持续创新”这条主线, 贯彻“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的新现代气象体系理念,筑牢气象防灾 减灾第一道防线。持续改进提高现有产品性能,确保技术领先地位;丰富气象雷 达产品线,拓展应用领域。 空管方向,公司将持续提升空管一次、二次雷达关键器件国产化率,推进先 12/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进的场面活动引导和管制系统的国产化。在民航通信导航监视领域,优化提升雷 达产品性能,对标国际厂商,研发契合民航空管需求的新一代雷达。聚焦国防监 视、民航监视和设备保障三大应用场景,成为产品谱系最全、解决方案最佳的国 产智能空管监视设备供应商;围绕“智能化空管”,发展智能化空管雷达监视和 智慧化空管设备保障两大系列技术,实现技术引领态势。 低空监视方向,公司将巩固低空预警与对海监视雷达在中低空与对海预警探 测装备处于骨干地位;低空极小目标探测、对海监视等技术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岸基水域监视雷达、低空无人防御管理平台等新产品推动产业化。 (2)感知基础 印制板方向,公司加快建设工艺技术先进的现代化微波 PCB 生产线,形成多 层微波电路板和高速数字电路板两类优势产品,“十四五”末实现集成电路载板 小批量生产。 微波组件方向,公司紧盯雷达和电子对抗两大领域,开展第四代微波关键技 术攻关,提升设计能力,形成小型化、通用化、系列化产品,加快产品高端化、 谱系化、系统化发展,逐步形成可持续、规模化格局。通过整机引领微波技术发 展,推进微波技术升级。 模块电源方向,公司将大力推动国产化、高功率、高密度电源,向国防军工、 航空航天、通信导航等领域拓展,产品更趋于数字化、模块化、智能化和集成化。 面向战场保障、后勤保障、应急保障等领域,持续推进产品迭代更新,提升 整机开发和关键部件制造能力,发展具有自身特色的系列化产品,成为综合保障 装备的重要供应商之一。 (3)感知应用 公司新型智慧城市业务将与智慧警务、智慧城管、智慧社区、智慧水利、工 业与自动化控制、5G 通讯等融合,通过技术创新拓展市场,为政府社会治理智 能化提升助力。围绕交通强国的战略部署,加快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 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及空天信息技术与交通融合的创新应用,推动交通领域 创新应用不断发展,从智能交通集成商向数字化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 持续深耕国防动员信息化建设,拓展渗透应急管理现场指挥调度业务,突破 各军兵种、战区和基地的机动指挥与导调领域。抢抓国防动员机构改革落地实施 13/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带来的新机遇,加快优势区域的稳定签单;锚定防灾救灾补短板万亿市场,抢抓 应急领域发展新机遇,同时不断完善指挥信息系统、战备数据库、重要经济目标 防护、消防接处警信息系统等数据协同领域的软件产品和技术布局。 军队信息化业务建立并逐步完善核心产品体系,形成系列化、标准化、国产 化定型产品,聚力打造拳头产品适应用户、市场需求,形成核心竞争力。 (4)低空经济 聚焦低空经济业务,立足安徽,辐射全国。公司加大对无人机监视关键技术 研究,力争推进体系解决方案和示范工程建设,打通低空经济领域在技术攻关、 装备研制、系统方案、示范工程、体系研究全链条通道,在低空经济发展中占据 先机,为公司谋划新的经济增长极,为提升主业核心竞争力提供有力支撑。 (三)经营计划 2024 年,公司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 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央、集团公司、中电博微各项 决策部署,提升“六个能力”,推动“六个转变”,围绕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 竞争力,突出价值创造,全面实施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以改革提质、以创新增效、 以管理赋能,推动“1238”工作思路和 “1326”发展战略落实落地。 在战略方向,公司将全面持续推进“划小治理、专业化竞争、集团化发展” 经营模式和数字化转型改革,系统提升战略能力,实现战略闭环管理,围绕中电 博微四大业务体系,六大产业布局,推动公司 “一核两翼”主业结构进一步优 化,巩固电磁感知产业引领者地位。 在市场方向,持续深挖行业客户需求,加强顶层统筹谋划,不断拓展新应用 场景,力争打造更多新增长点。加大战新产业布局力度,瞄准低空数字经济产业 新赛道深入布局,体系化推进系统、装备和产品,在低空智联、无人机防御系统 等方向谋划申请重大专项,推动低空智联基础设施示范工程落地,策划、争取承 建安徽省低空智联基础设施建设。 在运营方向,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化实施“十大重点任务”,完善现 代化公司治理和市场化经营机制,推进全业务链条、全成本要素和全生命周期的 成本管控和提质增效,实现精益化运营管理。二是强化对重大市场信息、关键经 营指标、重点任务、企业治理的重点监测和调度力度,定期调度、平衡财务预算 14/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和资金计划,全力推进止血盈利和降本增效。三是加强母子公司协同发展。探索 构建以运营管控下的差异化管控模式,强化运行机制建设,构建“价值创造、四 位一体”供应链管理体系,实现母子公司一体化运营管理。加强总部对子公司的 经营决策、重大项目、资源配置、风险防控等管控,形成更为清晰地权责和管理 界面。四是持续加强制度落地和信息化建设,打造并拉通 OA 办公平台、ERP、项 目管理系统、企业生产管理集成门户平台,探索建立简洁高效的四创电子管理驾 驶舱,推动数字化技术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深度融合,支撑高效运营决策。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1、战略风险 公司可能因外部因素的变化,以及经营管理发展方向的变化,未及时调整战 略规划,造成企业规划与实际发展脱节,同时造成人力、财力、物力等资源配置 不合理的风险。 随着用户的需求变化和用户对产品综合性能要求越来越高,空管领域的新产 品的研发和现有的产品改进势在必行,同时产品交付任务的增多,人力资源不足, 可能会对产品的研发和交付进度造成影响。 2、财务风险 公司客户主要为气象、空管、应急人防、公安等部门,不排除因回款不及时 等问题给公司带来资金流动性压力风险,资金被占用导致缺乏流动性。加强应收 账款和存货的管理,提升运营效率,加快两金变现;合理控制带息负债规模,减 少利息支出;优化销售端和采购端结算模式、强化资金管理等是控制现金流风险 的有效措施。 3、市场风险 公司相关产业行业客户基础水平较高,需求趋于定制化及多样化;公司现有 产品体系化较弱,自主产品占据比重较少;对手市场渗透率不断提高,竞争激烈, 整体利润率相对较低;客情资源及用户黏度不够;国际环境、国家政策、法律法 规及产业战略重点变化带来市场竞争的风险。 4、运营风险 15/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客户对产品要求越来越高,竞争对手纷纷强化核心关键技术和新产品的研 发,形成的竞争局势对公司造成压力;部分业务受国家政策影响较大,宏观政治 形势及经济环境的变化对该部分产业冲击较大,因此面临许多竞争不确定性。 四、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4 年,董事会将持续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功能作用,系 统谋划、稳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促进公司运作更加规范,决策更加科学,风 险防控能力持续提高。董事会将继续做好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工作,贯彻执行 股东大会决议,围绕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2024 年-2026 年发展规划》和 2024 年经营计划,对公司经营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规划落地;董事会 持续动态优化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成员和运行机制,通过会前沟通研究、集中 研讨、专项调研、规范召开会议和加强培训等方式,提升董事行权履职能力和科 学决策水平,推进落实董事会职权工作,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 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地对外披露公司相关信息,增强公司管理水平和透明度;董事 会将进一步健全公司规章制度,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本报告已经公司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敬请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16/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资料之二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公司监事会认真 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在执行职务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 事会决议,忠于职守、兢兢业业、开拓进取,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未发现有损害股东利益、公司利 益的行为。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计召开会议 7 次,审议通过了 24 项议案,内容涵盖 定期报告、关联交易、股权激励和公司财务等相关事项,具体如下: 监事会 监事会 监事会 监事会 会议时间 会议情况 召开方式 会议议案 1.《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2022 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5.《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向银行申请 2023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023 年 4 七届十四 现场结合 8.《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月 22 日 次监事会 通讯 9.《2022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0.《关于续聘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关于 2022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13.《关于 2022 年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4.《关于对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15.《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3 年 4 七届十五 通讯 1.《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月 26 日 次监事会 1.《关于调整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 2023 年 5 七届十六 通讯 议案》 月 24 日 次监事会 2.《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7/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 年 8 七届十七 现场结合 1.《2023 年半年度报告》 月 24 日 次监事会 通讯 2.《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2023 年 10 七届十八 1.《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通讯 月 26 日 次监事会 2.《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博微长安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3 年 11 七届十九 1.《关于全资子公司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公开挂牌出售房产 通讯 月8日 次监事会 的议案》 2023 年 11 七届二十 现场结合 1、《关于全资子公司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 月 24 日 次监事会 通讯 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监事会发表的检查监督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检查监督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经营 情况、公司决策程序和高管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 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严格执 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忠 于职守,秉公办事,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未发现公司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滥用职权而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检查监督意见 公司监事会检查了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情况,审议了公司 2022 年年 度报告及 2023 年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通过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审阅,以及对公司财务报告、会 计账目资料的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财务报告 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 (三)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检查监督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执行了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实际的发展需要,未发 现公司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存在。 (四)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检查监督意见 公司财务报告未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意见。 (五)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及意见 18/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监事会所有监事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的实际情况。 (六)监事会对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的审阅情况及意见 监事会除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 股票数量事项外,监事会对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 发表核查意见: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 年,监事会将积极围绕公司高质量发展目标,拓展工作思路,谨遵诚信原 则,加强监督力度,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为己任,忠实、勤勉 地履行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以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 本报告已经公司七届二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敬请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19/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资料之三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 年在董事会正确领导下,在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面对复杂的 经济形势,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92,660 万元,利润总额-51,323 万元,净利润-55,048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55,323 万元。 一、公司资产负债情况 2023 年末公司总资产规模 658,275 万元,相较于年初 744,877 万元,减少 11.63%;净资产 219,371 万元相较于年初减少 20.38%,资产负债率为 66.7%,相 较于年初 63%,增加 3.7 个百分点,具体资产结构比例见表 1: 表 1:资产结构表 单位: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总资产比率 金额 占总资产比率 货币资金 38,930.94 5.91% 49,083.23 6.59% 应收票据 14,068.18 2.14% 28,348.20 3.81% 应收账款 191,691.52 29.12% 178,241.49 23.93% 应收款项融资 3,566.49 0.54% 2,583.58 0.35% 预付款项 8,242.53 1.25% 6,638.85 0.89% 其他应收款 8,499.56 1.29% 10,310.20 1.38% 存货 125,731.22 19.10% 165,970.24 22.28% 合同资产 27,191.58 4.13% 32,218.11 4.3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9,898.26 1.50% 20,873.96 2.80% 其他流动资产 14,931.52 2.27% 15,231.15 2.04% 流动资产合计 442,751.79 67.26% 509,499.03 68.40% 长期应收款 36,433.45 5.53% 47,039.40 6.32% 固定资产 105,004.41 15.95% 109,404.90 14.69% 使用权资产 1,293.33 0.20% 318.27 0.04% 无形资产 34,568.48 5.25% 36,073.32 4.84% 开发支出 27,479.93 4.17% 27,425.23 3.68% 长期待摊费用 537.24 0.08% 807.30 0.11%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075.28 1.53% 13,649.65 1.83% 其他非流动资产 131.90 0.02% 660.42 0.09% 非流动资产合计 215,524.03 32.74% 235,378.48 31.60% 资产总计 658,275.82 100.00% 744,877.51 100.00% 短期借款 107,019.36 24.38% 106,409.77 22.67% 20/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应付票据 18,644.38 4.25% 46,131.97 9.83% 应付账款 167,783.94 38.23% 163,335.24 34.80% 合同负债 29,929.25 6.82% 33,235.36 7.08% 应付职工薪酬 874.34 0.20% 449.29 0.10% 应交税费 5,185.15 1.18% 4,337.87 0.92% 其他应付款 15,372.85 3.50% 12,402.92 2.6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1,057.59 2.52% 8,839.52 1.88% 其他流动负债 3,770.60 0.86% 4,321.87 0.92% 流动负债合计 359,637.45 81.94% 379,463.81 80.85% 长期借款 67,195.37 15.31% 77,772.24 16.57% 租赁负债 872.99 0.20% 0.00 0.00% 递延收益 11,189.13 2.55% 11,345.86 2.42% 递延所得税负债 9.59 0.00% 772.48 0.16% 非流动负债合计 79,267.07 18.06% 89,890.58 19.15% 负债合计 438,904.53 100.00% 469,354.39 100.00% (一)应收账款情况 2023 年公司加强两金治理,制定年度两金治理方案,将年度应收账款治理 目标分解至各业务单元,拉条挂账,逐笔制定治理计划,落实责任人,压实应收 账款管理责任。建立业务部门年度资金池约束目标,穿透业务活动上下游,从客 户、项目等多维度分析应收账款成因,精准施策,推动业务部门回款;加强长账 龄应收账款清理,通过应诉尽诉,成立专项办,着力解决长账龄应收账款清收。 2023 年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224,140.19 万元,坏账准备金额 32,448.67 万元,期末 净额 191,691.52 万元,其中 1 年以内占比 63.1%,1-3 年占比 33.24%,3 年以上 占比 3.65%,应收账款期末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13,450.03 万元,增加 7.55%。 (二)存货情况 2023 年末公司存货余额 179,950.87 万元,存货跌价准备 54,219.65 万元, 存货净额 125,731.22 万元,存货构成情况见表 2: 表 2:存货账面净额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存货种类 2023 年 占比 2022 年 占比 增减额 原材料 23,841.14 18.96% 23,898.74 14.40% -57.60 在产品 75,593.69 60.12% 111,182.27 66.99% -35,588.58 库存商品 7,444.64 5.92% 6,470.83 3.90% 973.81 合同履约成本 16,318.14 12.98% 21,715.11 13.08% -5,396.97 其他 2,533.61 2.02% 2,703.28 1.63% -169.67 合计 125,731.22 100.00% 165,970.23 100.00% -40,239.01 公司制定年度两金治理方案,明确存货治理目标和措施,压实存货治理责任; 21/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严格预投产管理,防止呆滞物资产生,着力解决部分已预投但未落实销售合同的 问题;定期开展存货自查清理,努力盘活可用存货,专项处理重点物资,加强工 程类项目闭环管理。2023 年存货同比减少 40,239 万元,主要为在产品和工程施 工减少,在产品同比减少 35,680.23 万元,工程施工同比减少 5,615.87 万元。 (三)长期资产情况 表 3:长期资产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金额 占总资产比率(%) 2022 年金额 占总资产比率(%) 增减额 长期应收款 36,433.45 5.53% 47,039.40 6.32% -10,605.95 固定资产 105,004.41 15.95% 109,404.90 14.69% -4,400.49 无形资产 34,568.48 5.25% 36,073.32 4.84% -1,504.84 开发支出 27,479.93 4.17% 27,425.23 3.68% 54.70 合计 203,486.27 31.00% 219,942.85 30.00% -16,456.58 1、长期应收款 公司加强收款管理,2023 年末公司长期应收款较上年同期减少 10,605.95 万 元,降幅 22.5%,主要原因长期应收款到期收回导致减少。 2、无形资产、开发支出 公司加强研发项目管理,强化研发立项论证机制,从顶层设计和规划,公司 管理层参与决策,加强市场牵引;持续优化科研管理体系,月度检查与定期专项 检查相结合,加强重点项目监督,确保完成年度研发目标。2023 年末公司无形 资产金额 34,568.48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504.84 万元;研发支出金额为 27,479.93 万元,较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四)长短期借款情况 公司加强资金管理,严控带息负债规模,带息负债规模总体降低,降低资金 成本。通过两金管理与资金管理协同,同向发力,着力解决业务单元资金自身“造 血”功能,加强资金循环。截止 2023 年末,长短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金额 181,667.60 万元,较期初减少 6,951.5 万元,进一步降低金融负债风险。 二、公司利润情况 表 4:公司利润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增减额 变动比率 一、营业收入 192,660.15 272,068.36 -79,408.21 -29.19% 二、营业总成本 200,109.73 264,543.03 -64,433.30 -24.36% 22/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其中:营业成本 157,231.95 219,108.27 -61,876.32 -28.24% 税金及附加 1,831.15 1,756.31 74.84 4.26% 销售费用 11,076.13 11,482.17 -406.04 -3.54% 管理费用 24,918.11 23,769.75 1,148.36 4.83% 研发费用 3,085.76 2,971.60 114.16 3.84% 财务费用 1,966.63 5,454.93 -3,488.30 -63.95% 加:其他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895.36 3,464.92 -569.56 -16.4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3.97 0.00 73.97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4,348.74 -3,186.04 -1,162.70 36.49%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43,355.94 -2,483.26 -40,872.68 1645.93%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0.00 1,411.89 -1,411.89 -100.00%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2,184.95 6,732.83 -58,917.78 -875.08% 加:营业外收入 1,318.78 373.95 944.83 252.66% 减:营业外支出 456.91 153.43 303.48 197.8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1,323.08 6,953.35 -58,276.43 -838.11% 减:所得税费用 3,724.94 43.23 3,681.71 8516.5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5,048.02 6,910.12 -61,958.14 -896.63% 2023 年公司营业收入 192,660.15 万元,相较于上年同期 272,068.36 万元减 少 79,408 万元,收入幅度下降 29.19%,主要原因系市场宏观环境影响,合同支 撑不足导致收入规模下降,其中母公司收入下降 46,377.22 万元,子公司华耀电 子收入下降 15,703.76 万元,子公司博微长安收入下降 14,827.77 万元;本年利润 总额-51,323.08 万元,相较于上年同期 6,953.35 万元减少 58,276.43 万元,主要原 因系子公司博微长安减值损失计提导致亏损。 1、收入毛利变动分析 公司本年营业收入 192,660.15 万元,相较于上年同期 272,068.36 万元减少 79,408.21 万元,收入下降幅度 29.19%。2023 年毛利率 18%,较上年同期 19.47% 下降 1.47 个百分点。主要因子公司博微长安毛利率下降,由 2022 年 22.55%下降 至 3.61%,下降 18.94 个百分点。公司总部及子公司华耀电子毛利率分别上涨 0.78 个百分点和 3.81 个百分点。 2、期间费用变动分析 公司开展降本增效管理工作,坚持一切费用皆可控的原则,建立全要素降本 增效管科方案,2023 年期间费用 37,960.87 万元,较上年同期 40,706.85 万元下 降 2,745.98 万元,下降比例 6.75%,其中销售费用下降 406 万元,财务费用下降 3,488 万元。 3、减值损失变动分析 23/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 年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4,348.74 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43,355.94 万元, 合计计提 47,704.6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计提 42,035.38 万元,减值计提为 2023 年亏损的主要原因。减值损失中主要为子公司博微长安减值损失计提金额 42,040 万元,占合并计提数的 88%。 4、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变动分析 2023 年公司获取的其他收益 2,895.36 万元,较同期减少 569 万元;2023 年 无房产处置,资产处置收益较同期减少 1,411.89 万元。 三、公司现金流情况 表 5:现金流量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增减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28,938.08 283,911.18 -54,973.10 现金流入小计 232,564.09 287,503.78 -54,939.6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52,867.33 207,027.99 -54,160.66 现金流出小计 221,740.59 275,719.21 -53,978.6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823.50 11,784.57 -961.0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0.00 0.00 0.00 现金流入小计 3.18 1,474.89 -1,471.71 现金流出小计 5,764.69 15,122.53 -9,357.8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61.51 -13,647.64 7,886.1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0.00 0.00 0.00 现金流入小计 174,025.14 145,402.22 28,622.92 现金流出小计 189,184.63 177,133.22 12,051.4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159.49 -31,731.00 16,571.5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1.11 15.98 -27.0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108.61 -33,578.10 23,469.4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8,439.07 82,017.17 -33,578.1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8,439.07 82,017.17 -33,578.1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8,330.46 48,439.07 -10,108.61 2023 年因收入规模下降,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 54,973 万元,全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仍实现正向贡献 10,823 万元,相较于上年同期 仅下降 961 万元。公司运用资金池管理工具,开展资金平衡工作,以实际资金情 况为基础,以月度资金预算和大额资金支付计划为管控工具,控制资金流入和流 出速度。公司加强应收款项催收工作,压降存量应收账款,同时加强供应链管理, 控制资金流出节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子公司博微长安加强资金管理,运用资 金平衡方法,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实现正向贡献 1,511 万元,同比增加 15,122 万 24/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元。下一步公司将持续优化资金管理手段,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坚持应收应付协 同管理,实现项目收支穿透,经营计划跟踪,从而进一步优化资金结算模式,提 升资金管理效率和效果。 本议案已经公司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和七届二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 交本次股东大会,敬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25/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资料之四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4 年,公司围绕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在“划小治理、专业 化竞争、集团化发展”经营模式改革下,聚焦资源配置效率提升,优化业务预算 规则,发挥预算管理在“战略规划—计划—预算—行动”闭环管理的承上启下作 用,扎实推进业务预算落实落细。根据结转合同和市场情况预测,2024 年公司 合并营业收入预期 23.85 亿元。为达成预算目标,重点规划以下事项: 一、坚持一体化运营管理,加强母子公司协同发展 推进“全价值链”管理和“一体化”运营,聚焦核心业务和优势领域资源配 置,强化对重大市场信息、关键经营指标、重点任务监测和调节力度。加强信息 化建设,推动数字化技术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深度融合,支撑高效运营决策。 二、坚持顶层规划设计牵引,加强研发项目过程管控 顶层规划设计牵引业务研发方向,确保主责主业发展的契合度;将科技创新 指标、年度重点研发任务纳入组织绩效考核,提高科研任务的组织绩效考核占比; 强化重点研发任务月度跟踪方式、研发进度阶段性检查,保障年度研制目标的完 成。 三、坚持全价值链降本增效,助力盈利能力提升 以成本费用为核心要素,围绕产品设计、采购、生产销售的全生命周期维度, 深化价值链管理。整合母子公司同类供方信息,统筹母子公司供应商资源,推动 母子公司供应商一体化谈判,压降采购成本;实施精益管理,强化非生产性支出 管理,从严控制费用预算。 四、深化“两金”与资金联动管理,推进全流程资金动态管理 资金管理坚持项目化,运用“月度资金池”管理工具,差异化配置资金、动态 化平衡收支,以满足项目快速交付需求,推进全流程动态资金管理,实现“利润” 向“现金流”的转变。 本议案已经公司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和七届二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 交本次股东大会,敬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26/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资料之五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3,229,957.08 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35,780,458.89 元。 基于公司 2023 年整体业绩、行业发展情况、现阶段经营情况、长远持续发 展以及未来资金投入的综合考虑,公司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进行现 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以打造高质量的电磁感知产业生态链为主责,重点聚焦气象雷达、空管 雷达、低空监视雷达、新体制雷达等感知产品业务,印制电路板、微波组件、电 源等感知基础业务,安防、应急、军队信息系统集成、粮食信息化等感知应用业 务。所处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具 有技术迭代迅速、工艺进步较快等特点。未来,公司将聚焦感知产品(行业端)、 感知基础(企业端)和感知应用(政府端)三大主营业务板块,积极孵化以低空 经济产业为主的战新产业,努力打造“一核两翼新动能”业务布局,高效推进市 场开拓,狠抓科技创新,努力提升治理水平和经营质量,努力成为客户信赖的高 科技、精益型、国际化企业。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当前处于转型发展关键阶段,需要通过资金投入,保证技术创新、产品 迭代,来不断巩固在感知产品、感知基础和感知应用业务领域的市场地位。同时 实现在低空经济业务领域的布局和拓展,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3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926,601,476.83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29.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3,229,957.08 元。考虑公司中长期发 展战略和目前生产经营的计划,公司将留存资金以满足研发投入、业务发展及流 动资金需求,为公司健康发展、平稳运营提供保障。 27/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四)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原 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遵循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投资 者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鉴于公司 2023 年度净利 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 2024 年经营计划、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未来发展规划和 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需保持持续的研发投入以推进研发项目进度,提升公司的 核心竞争力。同时,随着公司产品的市场不断拓展,预计流动资金及运营资金的 需求也随之增大。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 远利益,公司 2023 年度末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说明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支持公司成熟业务 的开展、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等,努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为 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公司将始 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 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六)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 利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 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 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 (七)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未来,公司努力做好业务经营,不断提升盈利水平,以现金分红形式回报投 资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 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 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七届二十八董事会和七届二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 本次股东大会,敬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28/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资料之六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2023 年年度报告》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及 2024 年 4 月 20 日的《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七届二十八董事会和七届二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 本次股东大会,敬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29/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资料之七 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含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是与控股股东中电博微电子科技有限 公司(下称“中电博微”)及其控股公司、三十八所等,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中国 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科”)及其下属其他企业之间发生的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购买商品、接受劳务与租赁等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以及 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下称“财务公司”)存款、贷款等日常经营性关 联交易,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本年年初至 本次预计金 占同类 披露日与关 占同类 额与上年实 关联交易 本次预计金 上年实际发 关联方 业务比 联人累计已 业务比 际发生金额 类别 额 生金额 例(%) 发生的交易 例(%) 差异较大的 金额 原因 中电博微及其控股公 预计业务量 65,700 - 5,574.55 29,336.81 15.23 司、三十八所等 增加 向关联人 预计业务量 销售商品、 中国电科下属其他企业 13,400 - 2,108.89 7,057.67 3.66 增加 提供劳务 小计 79,100 - 7,683.44 36,394.48 18.89 不适用 中电博微及其控股公 1,465 - 10.10 960.73 0.75 不适用 司、三十八所等 向关联人 购买商品、 中国电科下属其他企业 11,780 - 3,076.32 8,766.26 6.80 不适用 接受劳务 小计 13,245 - 3,086.42 9,726.99 7.55 不适用 租赁关联 方房屋及 中电博微及其控股公 1,025 - 0 1,578.26 100 不适用 设备(承 司、三十八所等 租) 租赁关联 中电博微及其控股公 方房屋及 100 - 0 287.17 100 不适用 司、三十八所等 设备(出 30/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租) 不高于上一 在关联人 年度所有者 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 的财务公 权益的 50% - 20,692.35 34,081.62 87.54 不适用 公司 司存款 (109,686 万元) 在关联人 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 的财务公 135,000 - 106,660 117,810.00 75.42 不适用 公司 司贷款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 27 号 法定代表人:王海波 注册资金:2,00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承担军事电子装备与系统集成、武器平台电子装备、军用软件和 电子基础产品的研制、生产;国防电子信息基础设施与保障条件的建设;承担国 家重大电子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民用电子信息软件、材料、元器件、整机和系统 集成及相关共性技术的科研、开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 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 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实业投资;资产管理;从事 电子商务信息服务;组织本行业内企业的出国(境)参、办展。(市场主体依法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关联关系:中国电科持有中电博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是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 2、中电博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 3366 号 法定代表人:张成伟 注册资金:10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雷达探测、微波成像、通信与数据融合、侦查干扰与诱偏系统及 31/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其相关电子设备研制与服务;信息对抗装备研制与服务;浮空器系统研制与服务; 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装、测试与服务;人工智能与大数据设计与开发;微系 统与混合微电子及相关电子封装、金属外壳、陶瓷外壳、电子材料、低温制冷与 真空、低温超导电子、智能环境控制、微波和毫米波、光纤光缆、光纤传感、光 电转换、电源、特种元器件产品技术开发、生产、销售、检测检验;工业电窑炉、 表面处理设备、环保工程设备、光缆专用设备、无人驾驶装备、机器人、太赫兹 和毫米波技术产品、智能装备产品技术开发、生产、销售、检测检验;系统安防 集成服务;公共安全领域内的技术研究、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自有 房屋租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 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情况:中电博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 41.93%。 3、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八研究所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199号 法定代表人:张成伟 注册资金:7,418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住宿、餐饮、货物运输。一般经营项目:雷达、 电子系统、技术防范工程、电子产品技术服务;房地产开发;机械加工;百货、 五金交电、家具、木模、建筑材料销售;物业管理与服务、房屋租赁;几何量测 试、无线电测试、环境实验;电镀及服务;消防产品生产和销售;消防设施工程 设计及施工;消防技术咨询服务;集成电路设计、生产、销售、服务。 关联关系情况: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八研究所是公司控股股东中电 博微下属单位,公司原控股股东。 4、关联方名称: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 30 号院 2 号楼 101 1、3-8 层 法定代表人:杨志军 注册资金:58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 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 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 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 32/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 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 买方信贷和融资租赁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 有限公司子公司。 5、安徽博微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 168 号科技实业园 B-3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晓龙 注册资金:1,2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 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 器件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智能基础制 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 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智能 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软件开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 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情况:安徽博微智能电气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中电博微控股子 公司,持股比例 80%。 6、合肥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 199 号机载集成中心五楼 法定代表人:刘小楠 注册资金:5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公共安全领域内的技术研究、技术攻关、技术咨询;科技成果转 化;企业孵化;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技术服务;电子装备智能制造;软件与集成电 路领域内相关技术和产品的规划、设计、开发、生产、安装、咨询与服务;消防 电子产品销售和技术方案设计;工业设计服务;办公用品、文化创意产品、消费 33/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工艺品的开发与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 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情况:合肥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是公司控股股东中电博微全资子公 司,持股比例 100%。 7、安徽芯纪元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 3366 号博微产业园系统协同中心 7 楼 法定代表人:邱颖霞 注册资金:44,799.99999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板卡、电子产品及配套设备的设计、生产、测试、开 发、销售、服务及其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系统解决方案;软件、软 件设计平台的开发、测试、销售、服务及其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电 子元器件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 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情况:安徽芯纪元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中电博微子公司, 持股比例 58.31%。 8、中电科技(合肥)博微信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翠微路 6 号海恒大厦二楼 212 号 法定代表人:鞠金彪 注册资金:7,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软件开发及销售服务;电子元器件、电子整机、通信产品的研究 开发及生产(限蜀山区淠河路 88 号)销售;机器人与自动化物流仓储机械设备 设计、制造、销售、安装及维护;控制系统软件设计、销售、安装及维护;电子 工程系统、钢材、建材、金属型材、实验设备、办公设备、办公用品、汽车、保 健用品、化肥、塑料制品、纺织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品)、光伏产品、家用电 器、有色金属、五金、煤炭制品、预包装食品、航空航天器材的销售;机电设备 安装(除专项);物流培训及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 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关联关系情况:中电科技(合肥)博微信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控股股 34/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东中电博微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 100%。 9、安徽中电光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洛河大道 68 号 法定代表人:宁建睿 注册资金:1,68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光电缆组件、光电连接器、传感器、特种线缆的设计、开发、生 产、销售和技术服务;光缆、电缆、光缆材料、光缆设备、电子元器件及测试设 备仪器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硬件的开发、生产及销售; 信息系统集成与服务;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及施工;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 包,电子与通信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新材料及仪表的代购、代销、技术开 发与咨询,工程机械设备、医疗器械、家用电器、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 学品及监控化学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上述产品的进出口业务及网上销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情况:安徽中电光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中电博微全 资子公司,持股比例 100%。 10、安徽万瑞冷电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海棠路 189 号 法定代表人:汪澎 注册资金:1782.642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低温制冷产品、绝热与传热产品、真空产品、人工环境产品、超 导磁体产品、气体制取和回收纯化产品、气体成分分析仪器、电子产品的研发、 制造、销售、技术咨询及维修服务;液氦、氦气销售;低温制冷工程;进出口业 务;设备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情况:安徽万瑞冷电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中电博微全资子 公司,持股比例 59.49%。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依据 (一)根据经营活动需要及市场等情况,公司与中电博微及其下属单位、控 股公司、中国电科及其下属其他企业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主要包括销售雷达及印 制板、微波电路及组件、雷达通信系统、军用电源等雷达配套产品,购买元器件 及委托关联方加工,租赁房屋和机器设备、仪表等。财务公司向公司与提供存款 服务、结算服务、综合授信服务和其他金融服务等业务。 35/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公司向关联方销售、采购产品以及租赁房屋、设备,采用市场化原则定 价,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中公司为华东所设计开发和生产雷达配套电源,依据《军 品价格管理办法》确定定价原则,与关联方协商最终确定。 2、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价格按照财务公司现行最优惠的水平执 行。其中存款及融资价格按照市场情况协商厘定;结算服务的结算费用均由财务 公司承担,公司不承担相关结算费用;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遵循公平合理的 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3、以上日常关联交易均严格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关联交易相关制度的规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为公司生产经 营所必须,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影 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本议案已经公司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和七届二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现将 本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敬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36/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资料之八 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华耀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耀电子”)、全资子公司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微 长安”)拟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 务协议,由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存、贷款等金融服务。鉴于财务公司系公司实际 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故本次金 融服务构成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介绍 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 管理委员会)批准(金融许可证编号:L0167H211000001)、北京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4993R)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依法接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监督管理。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 30 号院 2 号楼 101 1、3-8 层 法定代表人:杨志军 注册资本:58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 年 12 月 14 日 经营范围: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 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 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 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 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 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 买方信贷和融资租赁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协议主要内容 1、财务公司拟向公司(含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业务: 37/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存款服务;(2)结算服务;(3)综合授信服务;(4)其他金融服务。 2、本协议有效期内,每一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向财务公司存入之每日 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不高于上一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的50% (含)。 3、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存款的价格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限、同 类型存款业务的挂牌利率。 4、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和财务公司 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在签订每笔贷款合同时,双方依据当时的市场行情进行协商, 对贷款执行利率做适当调整,同时不高于公司同期在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取得的同 档次贷款利率。 5、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结算服务的结算费用均由财务公司承担,公司不承 担相关结算费用。 6、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7、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约定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7.35 亿元,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函、保理及其他形式的 资金融通业务。具体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综合授信额度(单位:亿元) 四创电子(总部) 22.00 华耀电子 1.35 博微长安 4.00 合计 27.35 8、本次金融服务协议的有效期为三年。 三、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方便快捷,时效性有保证,有利于公司增强 资金弹性,增加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且此次关联交易过程遵循 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七届二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 交本次股东大会,敬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38/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资料之九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徐淑萍) 各位股东: 2023 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 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 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徐淑萍,女,中国籍,汉族,1962 年 2 月出生,法学博士。主持多项国家 及省部级科研项目,撰写学术著作多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30 余篇,多次获得 国家级及省部级教学及科研奖项。现任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安徽省人民政府参 事,四创电子独立董事。具备独立董事资格。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直系亲 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 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 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参会情况 2023 年,我出席会议并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会前认真审阅了议案资 料,并对所需的议案背景资料及时向公司了解,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对董事 会议案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同时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了事前 认可意见或明确同意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 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8 次,股东大会 3 次,本人参与的董事会、专门会议和股东大 39/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本年应参会次数 8 亲自出席次数 8 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5 参加董事会专门会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 5 提名委员会 1 战略委员会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会次数 3 亲自出席次数 2 (二)日常工作及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日常工作中,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途径,与 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了解公司最新经营情况和重大 事项的进展,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和独立作用,向公司提出建设性的意 见和建议。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工作座谈会等多种 方式,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交流,对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财务情况等 问题进行了详细的了解与核查,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做好相关会议组织工作,及时传递文件材料和汇报公司 有关经营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 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四)年报期间工作情况 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本人参与了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各个阶段的工作,做好公司与 年审会计师的沟通、监督与检查工作。针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本人与公司 财务部门、年审会计师分别进行了多次沟通,确定年报审计计划和审计程序,并 重点关注公司业绩预告情况。听取了经理层关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的 40/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汇报。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非常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始终重视保护股东尤其是中 小投资者的利益以及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通过股东大会、电话会议、现场 活动等多种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认真倾听广大投资者的声音,及时回 应投资者关切。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 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 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1.公司七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我作为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项,对有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基于独立 判断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 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且此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 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博微长安以自有资产 抵押向财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作为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 项,对有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 见。公司全资子公司博微长安以自有资产抵押向财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 易事项,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且此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 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同意本次博微长安以自有资产抵押向 财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我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 况进行了认真的调查了解,相关说明和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没有控股股东及其 它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的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41/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公司控股股东中电博微承诺: (1)截至承诺函签署日,中电博微及其他附属企业未生产、开发任何与四 创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未单独直接或间 接经营任何与四创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 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四创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 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2)中电博微将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四创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 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四创电子及其下属子 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 经营实体; (3)如四创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中电博微保 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四创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 相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四创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 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 (4)在中电博微与四创电子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 2.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1)中国电科下属各企业在产品定位及应用领域方面均有明确区分,与四 创电子不存在因中国电科作为同一国有资产出资人及控股关系而构成的实质性 同业竞争; (2)本着充分保护四创电子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中国电科将公允地 对待各被投资企业,不会利用作为国有资产管理者的地位及获得的业务信息,作 出不利于四创电子而有利于其他企业的安排或决定; (3)若因中国电科直接干预有关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而导致同业竞争, 并致使四创电子遭受损失的,中国电科将承担相关责任。 (四)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3 年度,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各项 专项监督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 陷。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 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 42/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五)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七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作为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 项,对有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 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具备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遵照勤勉、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的要求。我同意公司续聘大华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审计服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 53 万元、20 万元。公司本次续聘 2023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情况,不存在前期会计差错 更正的情况。 (七)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1. 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推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经认真研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提名人的提名 资格、提名方式以及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候 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 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指导意见》 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 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关于推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推举张成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并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公司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经认真研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独立意见:经审阅张成伟先生的简历等 材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长 43/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长所需的职业素质,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 求。公司董事会对张成伟先生的提名、推荐、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选举张成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长。 (八)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其中公司董事会全年召开了 8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等关系 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促进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要开展的工作有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年报编制监督、续聘 2023 年度 审计机构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 定,监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新任董事、 高管的资格进行了审核。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我以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站在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角度,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推动公司不断 完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我 将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依规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 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 交流与合作,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报告已经公司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将本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 会,敬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44/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资料之九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潘立生) 各位股东: 2023 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 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 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潘立生,男,中国籍,汉族,1963 年 6 月出生,管理学博士,中国民主建 国会会员。历任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具备独立 董事资格。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直系亲 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 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 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参会情况 2023 年,我出席会议并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会前认真审阅了议案资 料,并对所需的议案背景资料及时向公司了解,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对董事 会议案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同时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了事前 认可意见或明确同意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 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8 次,股东大会 3 次,本人参与的董事会、专门会议和股东大 会情况如下: 45/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参加董事会情况 本年应参会次数 8 亲自出席次数 8 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5 参加董事会专门会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 5 提名委员会 1 战略委员会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会次数 3 亲自出席次数 3 (二)日常工作及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日常工作中,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途径,与 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了解公司最新经营情况和重大 事项的进展,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和独立作用,向公司提出建设性的意 见和建议。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工作座谈会等多种 方式,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交流,对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财务情况等 问题进行了详细的了解与核查,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做好相关会议组织工作,及时传递文件材料和汇报公司 有关经营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 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四)年报期间工作情况 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本人参与了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各个阶段的工作,做好公司与 年审会计师的沟通、监督与检查工作。针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本人与公司 财务部门、年审会计师分别进行了多次沟通,确定年报审计计划和审计程序,并 重点关注公司业绩预告情况。听取了经理层关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的 汇报。 46/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非常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始终重视保护股东尤其是中 小投资者的利益以及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通过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电 话会议、现场活动等多种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认真倾听广大投资者的 声音,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 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 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二)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1.公司七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我作为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项,对有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基于独立 判断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 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且此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 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博微长安以自有资产 抵押向财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作为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 项,对有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 见。公司全资子公司博微长安以自有资产抵押向财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 易事项,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且此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 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同意本次博微长安以自有资产抵押向 财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我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 况进行了认真的调查了解,相关说明和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没有控股股东及其 它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的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中电博微承诺: 47/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截至承诺函签署日,中电博微及其他附属企业未生产、开发任何与四 创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未单独直接或间 接经营任何与四创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 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四创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 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2)中电博微将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四创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 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四创电子及其下属子 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 经营实体; (3)如四创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中电博微保 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四创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 相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四创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 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 (4)在中电博微与四创电子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 2.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1)中国电科下属各企业在产品定位及应用领域方面均有明确区分,与四 创电子不存在因中国电科作为同一国有资产出资人及控股关系而构成的实质性 同业竞争; (2)本着充分保护四创电子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中国电科将公允地 对待各被投资企业,不会利用作为国有资产管理者的地位及获得的业务信息,作 出不利于四创电子而有利于其他企业的安排或决定; (3)若因中国电科直接干预有关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而导致同业竞争, 并致使四创电子遭受损失的,中国电科将承担相关责任。 (四)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3 年度,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各项 专项监督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 陷。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 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 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48/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五)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七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作为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 项,对有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 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具备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遵照勤勉、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的要求。我同意公司续聘大华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审计服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 53 万元、20 万元。公司本次续聘 2023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情况,不存在前期会计差错 更正的情况。 (七)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推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经认真研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提名人的提名 资格、提名方式以及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候 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 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指导意见》 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 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关于推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推举张成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并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公司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经认真研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独立意见:经审阅张成伟先生的简历等 材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长 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长所需的职业素质,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 49/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求。公司董事会对张成伟先生的提名、推荐、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选举张成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长。 (八)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其中公司董事会全年召开了 8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等关系 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促进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要开展的工作有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年报编制监督、续聘 2023 年度 审计机构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 定,监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新任董事、 高管的资格进行了审核。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我以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站在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角度,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推动公司不 断完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 年, 我将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依规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 务,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之间的 沟通、交流与合作,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报告已经公司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将本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 会,敬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50/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资料之九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沈泽江) 各位股东: 2023 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 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 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沈泽江,男,中国籍,汉族,1952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一级飞行员。 曾任中国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上海市第十一、十二届政协常委。 现任四创电子独立董事。具备独立董事资格。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直系亲 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 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 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参会情况 2023 年,我出席会议并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会前认真审阅了议案资 料,并对所需的议案背景资料及时向公司了解,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对董事 会议案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同时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了事前 认可意见或明确同意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 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8 次,股东大会 3 次,本人参与的董事会、专门会议和股东 大会情况如下: 51/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参加董事会情况 本年应参会次数 8 亲自出席次数 8 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5 参加董事会专门会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 5 提名委员会 1 战略委员会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会次数 3 亲自出席次数 2 (二)日常工作及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日常工作中,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途径,与 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了解公司最新经营情况和重大 事项的进展,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和独立作用,向公司提出建设性的意 见和建议。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工作座谈会等多种 方式,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交流,对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财务情况等 问题进行了详细的了解与核查,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做好相关会议组织工作,及时传递文件材料和汇报公司 有关经营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 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四)年报期间工作情况 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本人参与了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各个阶段的工作,做好公司与 年审会计师的沟通、监督与检查工作。针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本人与公司 财务部门、年审会计师分别进行了多次沟通,确定年报审计计划和审计程序,并 重点关注公司业绩预告情况。听取了经理层关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的 汇报。 52/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非常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始终重视保护股东尤其是中 小投资者的利益以及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通过股东大会、电话会议、现场 活动等多种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认真倾听广大投资者的声音,及时回 应投资者关切。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 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 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三)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1.公司七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我作为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项,对有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基于独立 判断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 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且此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 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2. 公司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博微长安以自有资 产抵押向财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作为独立董事针对上述 事项,对有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 意见。公司全资子公司博微长安以自有资产抵押向财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 交易事项,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且此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 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同意本次博微长安以自有资产抵 押向财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我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 况进行了认真的调查了解,相关说明和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没有控股股东及其 它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的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中电博微承诺: 53/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截至承诺函签署日,中电博微及其他附属企业未生产、开发任何与四 创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未单独直接或间 接经营任何与四创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 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四创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 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2)中电博微将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四创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 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四创电子及其下属子 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 经营实体; (3)如四创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中电博微保 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四创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 相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四创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 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 (4)在中电博微与四创电子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 2.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1)中国电科下属各企业在产品定位及应用领域方面均有明确区分,与四 创电子不存在因中国电科作为同一国有资产出资人及控股关系而构成的实质性 同业竞争; (2)本着充分保护四创电子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中国电科将公允地 对待各被投资企业,不会利用作为国有资产管理者的地位及获得的业务信息,作 出不利于四创电子而有利于其他企业的安排或决定; (3)若因中国电科直接干预有关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而导致同业竞争, 并致使四创电子遭受损失的,中国电科将承担相关责任。 (四)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3 年度,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各项 专项监督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 陷。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 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 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54/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五)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七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作为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 项,对有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 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具备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遵照勤勉、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的要求。我同意公司续聘大华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审计服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 53 万元、20 万元。公司本次续聘 2023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情况,不存在前期会计差错 更正的情况。 (七)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5. 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推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经认真研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提名人的提名 资格、提名方式以及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候 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 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指导意见》 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 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关于推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推举张成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并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 公司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经认真研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独立意见:经审阅张成伟先生的简历等 材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长 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长所需的职业素质,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 55/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求。公司董事会对张成伟先生的提名、推荐、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选举张成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长。 (八)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其中公司董事会全年召开了 8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等关系 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促进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要开展的工作有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年报编制监督、续聘 2023 年度 审计机构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 定,监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新任董事、 高管的资格进行了审核。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我以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站在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角度,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推动公司不断 完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我 将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依规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 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 交流与合作,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报告已经公司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将本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 会,敬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56/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资料之九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李柏) 各位股东: 2023 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 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 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李柏,中国籍,汉族,1959 年 9 月出生,博士,中共党员,正研级高级工 程师,历任安徽省气象局省台副总工,中国气象局观测网络司副司长,中国气象 局气象探测中心副主任。现任四创电子独立董事。具备独立董事资格。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直系亲 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 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 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参会情况 2023 年,我出席会议并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会前认真审阅了议案资 料,并对所需的议案背景资料及时向公司了解,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对董事 会议案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同时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了事前 认可意见或明确同意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 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8 次,股东大会 3 次,本人参与的董事会、专门会议和股东大 会情况如下: 57/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参加董事会情况 本年应参会次数 8 亲自出席次数 8 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6 参加董事会专门会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 5 提名委员会 0 战略委员会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0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会次数 3 亲自出席次数 1 (二)日常工作及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日常工作中,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途径,与 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了解公司最新经营情况和重大 事项的进展,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和独立作用,向公司提出建设性的意 见和建议。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工作座谈会等多种 方式,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交流,对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财务情况等 问题进行了详细的了解与核查,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做好相关会议组织工作,及时传递文件材料和汇报公司 有关经营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 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四)年报期间工作情况 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本人参与了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各个阶段的工作,做好公司与 年审会计师的沟通、监督与检查工作。针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本人与公司 财务部门、年审会计师分别进行了多次沟通,确定年报审计计划和审计程序,并 重点关注公司业绩预告情况。听取了经理层关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的 汇报。 58/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非常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始终重视保护股东尤其是中 小投资者的利益以及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通过股东大会、电话会议、现场 活动等多种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认真倾听广大投资者的声音,及时回 应投资者关切。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 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 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充分说明以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决策、执行以及披露情况,对相关事项是 否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重点对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 (四)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1.公司七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我作为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项,对有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基于独立 判断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 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且此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 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博微长安以自有资产 抵押向财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作为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 项,对有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 见。公司全资子公司博微长安以自有资产抵押向财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 易事项,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且此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 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博微长安以自有资产抵押向财 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我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 况进行了认真的调查了解,相关说明和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没有控股股东及其 59/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它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的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中电博微承诺: (1)截至承诺函签署日,中电博微及其他附属企业未生产、开发任何与四 创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未单独直接或间 接经营任何与四创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 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四创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 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2)中电博微将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四创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 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四创电子及其下属子 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 经营实体; (3)如四创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中电博微保 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四创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 相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四创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 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 (4)在中电博微与四创电子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 2.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1)中国电科下属各企业在产品定位及应用领域方面均有明确区分,与四 创电子不存在因中国电科作为同一国有资产出资人及控股关系而构成的实质性 同业竞争; (2)本着充分保护四创电子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中国电科将公允地 对待各被投资企业,不会利用作为国有资产管理者的地位及获得的业务信息,作 出不利于四创电子而有利于其他企业的安排或决定; (3)若因中国电科直接干预有关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而导致同业竞争, 并致使四创电子遭受损失的,中国电科将承担相关责任。 (四)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3 年度,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各项 专项监督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 陷。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60/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 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 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五)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七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作为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 项,对有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 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具备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遵照勤勉、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的要求。我同意公司续聘大华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审计服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 53 万元、20 万元。公司本次续聘 2023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情况,不存在前期会计差错 更正的情况。 (七)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其中公司董事会全年召开了 8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等关系 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促进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要开展的工作有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年报编制监督、续聘 2023 年度 审计机构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 定,监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新任董事、 高管的资格进行了审核。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我以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站在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角度,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推动公司不断 完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我 将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依规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 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 61/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交流与合作,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报告已经公司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将本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 会,敬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62/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资料之十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其他说明 (一)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说明 1、根据《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暨首期实施方案》第十 四章二、(三)激励对象离职:“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 已行使的权益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使的权益不得行使,其中限制性股票由 公司以授予价格与市场价格(董事会审议回购前 1 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 价)孰低原则进行回购注销,股票期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鉴于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 3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身故等原因而 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对应的已获 授但未解除限售的全部 612,678 股限制性股票。 2、根据《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暨首期实施方案》第九 章二、(二)首期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时的公司业绩考核: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 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其中回购价格为不高于授予 价格与股票市价(董事会审议回购前 1 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的较低 者。 鉴于 2023 年度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而不得解除限售的,根据 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对应的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第一期 限制性股票 2,106,602 股。 (二)回购注销的价格调整说明 根据《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暨首期实施方案》的相关规 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对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进行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63/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 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公司 2021 年度及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工作已经实施完毕,其中,2021 年度 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47 元(含税),每股派送红股 0.3 股,2022 年 度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94 元(含税),每 10 股转增 3 股。因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参与了 2021 年度及 2022 年度的权益分派,本次回购价格由 授予价格 21.71 元/股(含税)调整为 12.57 元/股(含税);预留授予的激励对 象参与了 2022 年度的权益分派,本次回购价格由授予价格 15.44 元/股(含税) 调整为 11.80 元/股(含税)。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及来源 公 司 本 次 拟 回 购 注 销 总 股 份 数 为 2,719,280 股 , 回 购 总 金 额 共 计 33,809,527.77 元。 二、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2,719,280 股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6,996,396 -2,719,280 4,277,116 无限售条件股份 269,012,696 0 269,012,696 总计 276,009,092 -2,719,280 273,289,812 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276,009,092 股减至 273,289,812 股。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三、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 性影响,且不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努力为 股东创造价值。 四、本次回购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 64/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等相关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 权人、办理本次回购注销、修订《公司章程》、工商变更登记等程序,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本议案已经公司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七届二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 交本次股东大会,敬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65/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资料之十一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 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 2023 年度董事、监事津贴具体如下: 一、董事津贴 1、独立董事采用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6.32 万元/年/人(税前)。 2、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 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领取董事津 贴。 3、在控股股东任职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 4、既不在公司内部任职,也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处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在公 司领取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6.32 万元/年/人(税前)。 5、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包括差旅费、办公费等),公司给予实报实销。 二、监事津贴 1、在公司内部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 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领取监事津贴。 2、在控股股东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监事津贴。 3、监事出席公司监事会、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 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包括差旅费、办公费等),公司给予实报实 销。 三、其他规定 1、以上津贴均为税前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 的,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本议案已经公司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敬请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66/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资料之十二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上市 公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规范发展,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公 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低于 1/3,且至少包括一名会 计人士。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成员中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其中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独立董事中 会计专业人士。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 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 者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67/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第六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 社会关系;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 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 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 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 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中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不包 括与上市公司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且按照相关规定未与上市公司构成 关联关系的企业。 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 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 时披露。 第七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本制度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 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 经验; (五)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条件。 68/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第八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 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三章 独立董事的任免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 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 事的权利。 第一款规定的提名人不得提名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或者有其他可能影 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关系密切人员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十条 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当 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 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并对其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被提名人 应当就其符合独立性和担任独立董事的其他条件作出公开声明。 第十一条 公司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形成明确 的审查意见。公司应当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前,按照本制度第十条以 及前款的规定披露相关内容,并将所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报送证券交易 所,相关报送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证券交易所依照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审慎判断独立 董事候选人是否符合任职资格并有权提出异议。证券交易所提出异议的,公司不 得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可以实行差额选举,具体实施细则由公司章程规定。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应当单独 计票并披露。 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第十四条 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公司可以经法定程序解除其职务。提前解 除职务的,公司应将其作为特别披露事项予以披露。独立董事有异议的,公司应 当及时予以披露。独立董事不符合本制度第七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应当 立即停止履职并辞去职务。未提出辞职的,董事会知悉或者应当知悉该事实发生 后应当立即按规定解除其职务。 独立董事因触及前款规定情形提出辞职或者被解除职务导致董事会或者其 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本制度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 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公司应当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 选。 第十五条 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提出辞职。独立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 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对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69/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公司应当对独立董事辞职的原因及关注事项予以披露。 独立董事辞职将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 合本制度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拟辞职的 独立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责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之日。公司应当自独立董事提出 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第十六条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负责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信息库建设和管理工 作。公司可以从独立董事信息库选聘独立董事。 第四章 独立董事的职责与履职方式 第十七条 独立董事履行下列职责: (一)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二)对《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第 二十八条所列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 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 (三)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八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四)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独立董事行使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职权,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 数同意。 独立董事行使第一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 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第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召开前,独立董事可以与董事会秘书进行沟通,就拟 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要求补充材料、提出意见建议等。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应当对 独立董事提出的问题、要求和意见认真研究,及时向独立董事反馈议案修改等落 实情况。 第二十条 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 独立董事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 为出席。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 席的,董事会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该独立董 70/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事职务。 第二十一条 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应当说明具体 理由及依据、议案所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对公司和中小股 东权益的影响等。公司在披露董事会决议时,应当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异议意见, 并在董事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中载明。 第二十二条 独立董事应当持续关注《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 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所列事项相关的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发现 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 定,或者违反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可以 要求公司作出书面说明。涉及披露事项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 公司未按前款规定作出说明或者及时披露的,独立董事可以向中国证监会和 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二十三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 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 下简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制度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第二十 三条所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根据需要 研究讨论公司其他事项。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 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 名代表主持。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 第二十五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独立董事应当 亲自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 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独立董事履职中关注到专 门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公司重大事项,可以依照程序及时提请专门委员会进行讨 论和审议。 第二十六条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应当不少于十五日。 除按规定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独 立董事可以通过定期获取公司运营情况等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与内部审计机 构负责人和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沟通、实地考察、与中 小股东沟通等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第二十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的意见 71/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载明。独立董事应当对会议记录签字确认。 独立董事应当制作工作记录,详细记录履行职责的情况。独立董事履行职责 过程中获取的资料、相关会议记录、与公司及中介机构工作人员的通讯记录等, 构成工作记录的组成部分。对于工作记录中的重要内容,独立董事可以要求董事 会秘书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当予以配合。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应当至少保存十年。 第二十八条 公司应当健全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机制,独立董事可以 就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及时向公司核实。 第二十九条 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其履 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年度述职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出席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三)对《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 二十八条所列事项进行审议和行使本制度第十八条第一款所列独立董事特别职 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 务状况进行沟通的重大事项、方式及结果等情况;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七)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应当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 第三十条 独立董事应当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 职能力。 第三十一条 独立董事对重大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重大事项的基本情况; (二)发表意见的依据,包括所履行的程序、核查的文件、现场检查的内容 等; (三)重大事项的合法合规性; (四)对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公司采取的 措施是否有效; (五)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对重大事项提出保留意见、反对意见或者无法发 表意见的,相关独立董事应当明确说明理由、无法发表意见的障碍。 独立董事应当对出具的独立意见签字确认,并将上述意见及时报告董事会, 与公司相关公告同时披露。 第五章 履职保障 第三十二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 72/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持,指定证券投资部、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确保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 间的信息畅通,确保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 见。 第三十三条 公司应当保障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保证 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应当向独立董事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资料, 组织或者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 公司可以在董事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组织独立董事参与研究论证等环 节,充分听取独立董事意见,并及时向独立董事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第三十四条 公司应当及时向独立董事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不迟于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会议通知期限提供相关会 议资料,并为独立董事提供有效沟通渠道;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的,公司 原则上应当不迟于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公司应当保 存上述会议资料至少十年。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不完整、论证不充 分或者提供不及时的,可以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会议或者延期审议该事 项,董事会应当予以采纳。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董事能够充分 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 开。 第三十五条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 员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不得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 独立董事依法行使职权遭遇阻碍的,可以向董事会说明情况,要求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予以配合,并将受到阻碍的具体情形和解决状况记入工作 记录;仍不能消除阻碍的,可以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告。 独立董事履职事项涉及应披露信息的,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披露事宜;公司不 予披露的,独立董事可以直接申请披露,或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三十六条 公司应当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其他职权时所需 的费用。 第三十七条 公司可以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独立董事正常履行 职责可能引致的风险。 第三十八条 公司应当给予独立董事与其承担的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津贴的 标准应当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 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 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下列用语的含义: 73/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一)主要股东,是指持有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者持有股份不足 百分之五但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 (二)中小股东,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达到百分之五,且 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 (三)附属企业,是指受相关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 (四)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 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第四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执行;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 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 订本制度。 第四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实施。 本议案已经公司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敬请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74/7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决议(会议召开后公告) 四、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会议召开后公告) 2024年5月14日 7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