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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开滦股份:开滦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03-30  

公司代码:600997                                                      公司简称:开滦股份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
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
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
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
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
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
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
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
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
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
     因素

    □适用√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
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
     一致

√是□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及下属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95.3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                      95.48
比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法律事务、风险管理、信息与沟通、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
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无形资产管理、工程管理、研究与开发管理、
生产管理、安健环管理、薪酬管理、业务外包管理、财务报告管理、担保管理、全面预算管理、信
息系统管理等内容。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安全生产风险、环保风险、法律合规风险、销售风险、生产经营风险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
     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内部控制标准文件等,组织开
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
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可能或导致财务    大于等于报告年度净资    小于报告年度净资产的     小于报告年度净资产的
报表出现潜在错    产的 0.5%               0.5%,大于等于净资产的   0.1%
报                                        0.1%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发生可能性   可能出现相应内控缺陷的迹象(以下任一情况)
重大缺陷          大于   及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微小         -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表;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
                               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大于   及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微小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
                               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
                               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          微小   或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迹象。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造成的财务损失    大于等于报告年度净资    小于报告年度净资产的     小于报告年度净资产的
                  产的 0.5%               0.5%,大于等于净资产的   0.1%
                                          0.1%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发生可能性   对工作效率效果、控制目标影响程度
重大缺陷           大 于   及   缺陷发生后会对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对控制目标产生严重影响。
                   微小
重要缺陷           大 于   及   缺陷发生后会对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对控制目标产生显著影响。
                   微小
一般缺陷           微小    或   缺陷发生后对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对控制目标影响程度较小。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无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重大缺陷

     □是√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重要缺陷

     □是√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公司每年制定内控评价工作方案,落实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和检查评价双重评价督导机制,对发
现的内控缺陷实施台账式追踪管理,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整改措施并得到合理完善,同时举一反三
开展排查和管理提升活动,持续提升管控效果。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

     □是√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要缺陷

    □是√否
    2023 年 7 月 3 日,河北证监局到我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中发现公司在 2021 年 9 月至 10
月、2022 年 1 月 20 日至 1 月 29 日期间存在超出合同额度支付煤炭款项情况,形成开滦(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未及时履行临时披露义务,亦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1 日披露的《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公司及相
关责任人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针对河北证监局检查中提出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公司高度重视,检查结束后立即组织开
展自查整改工作,排查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2023 年初以来的资金往来情况,均为正常
的经营性资金往来,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
用公司资金等相关问题。
    此次现场检查对公司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强化内控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起到了重要的指
导作用。公司将以本次现场检查为契机,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持续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健全规范财务内部控制、
资金管理,严格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行为,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和
规范运作意识,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国家“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要求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建立了以风险为导向、以流程为主线的内部控制体
系,公司对各主要业务和事项均已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并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涵盖经营活动所有
环节,能够覆盖并支撑内部控制所有业务流程,公司内控体系持续有效运行。2024 年,公司将继
续深入推进内控体系建设,将内控体系作为公司管控的有效载体,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评价,
优化内控管理流程。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突出抓好重点业务流程和薄弱环节的管控,
防范重大风险隐患问题,做好内控执行监督评价和考核评估管理,强化内控执行刚性约束,为公司
生产运营健康稳定和资产安全提供有效保障。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彭余生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