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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开滦股份: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4-05-30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32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承德中滦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德中滦
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承德中滦
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4,59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已实际为承德
中滦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2,750.0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4 年 5 月 28 日,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滦平县支行(以下简称“农行滦平
县支行”)签署编号为“13100120240020651”的《保证合同》,为承德
中滦公司主合同项下期限为一年 9,000.00 万元借款的 51%(即
4,59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承德中滦公司的股东承德钢
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钢集团公司”)按股比为主合同项下
9,000.00 万元借款的 49%(即 4,410.00 万元)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目的是为满足承德中滦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补充其生
产营运资金。承德中滦公司未提供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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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
策程序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经出席董事会会议
的董事一致同意)和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无需再履行其他
决策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
    公司名称:承德中滦煤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803567366492K
    成立时间:2011 年 01 月 01 日
    注册地点:承德双滦区滦河镇
    主要办公地点:承德双滦区滦河镇
    法定代表人:王立平
    注册资本:77,800 万元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焦炭、焦炉煤气、焦油、粗苯、硫磺的加工、销售
    主要股东:公司、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末,承德中滦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151,901.07
万元,负债总额 104,936.65 万元(其中:贷款总额 25,000.00 万元,
流动负债总额 99,269.60 万元),净资产 46,964.42 万元,2023 年度营
业收入实现 222,925.99 万元,利润总额-17,205.19 万元,净利润
-20,322.53 万元。截至 2024 年 3 月末,承德中滦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
总额为 142,630.51 万元,负债总额 103,507.47 万元(其中:贷款总额
25,00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98,241.20 万元),净资产 39,123.04 万
元,2024 年 1-3 月份营业收入实现 50,704.69 万元,利润总额-7,886.90
万元,净利润-7,929.09 万元。截至本担保日,承德中滦公司不存在影
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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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
     承德中滦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51%的股权,承
钢集团公司持有其 49%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农行滦平县支行为承德中滦公司提供的 9,000.00 万元贷款,贷款
期限自 2024 年 5 月 28 日至 2025 年 5 月 27 日止。公司为上述款项
51%(即 4,590.00 万元)提供担保,该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承德中
滦公司的股东承钢集团公司按股比为主合同项下 9,000.00 万元借款
的 49%(即 4,410.00 万元)提供担保,该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
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承德中滦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承德中滦
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
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承德中滦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51%的股权,承
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49%的股权。双方股东按照股比提供融资担
保,保障该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承德中滦公司经营稳定,公司对其
提供的融资担保至今未发生过逾期情形,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上
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日 , 公 司 向 承 德 中 滦 公 司 提 供 不 超 过
22,950.00 万元的融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已使用该融资担保额度
对承德中滦公司提供担保 4,590.00 万元,融资担保剩余额度 18,36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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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目前,公司按 51%的股比为承德中滦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12,750.00 万元,对方股东承钢集团公司按 49%的股比为其提供担保
余额 12,250.00 万元。
    公司目前担保事项均为对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未
向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也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公司的对外
担保事项严格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该事
项审议过程中,无董事反对或弃权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自公
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公司对所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270,950.00 万元的融资担保,目前已使
用 4,590.00 万元,剩余额度 266,360.00 万元。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余额 95,197.72 万
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6.69%。除上述担保外,
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或违规担保。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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