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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招商证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06-12  

证券代码:600999        证券简称:招商证券         公告编号:2024-02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合称毕马威)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合称德勤)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在执行完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2023 年度审计工作后,本公司原
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年限已经达到 6 年,根据《国有
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经履行相关程序,本公司拟聘请毕马威
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
师事务所分别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德勤
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
司对其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感谢。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国内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1)基本信息

                                   1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
东 2 座办公楼 8 层。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
计师资格。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234 人,注册会计师 1,12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260 人。

    毕马威华振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
毕马威华振是原经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
计师事务所,已根据相关规定在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完成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毕马威华振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毕马威华振 2023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 41 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39 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9 亿元,
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 10 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 19
亿元)。

    毕马威华振 2023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 98 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
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 5.38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
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以及住宿和餐饮业。其中,金融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0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人民币 2 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 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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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马威华振按 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 270 万元),案款已履行完
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
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
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
其他业务。

        2、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毕马威香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香港为一所根据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香港)法律设立的合
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毕马威香港自 1945 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
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
证券等金融机构。毕马威香港自成立起即是与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
球性组织中的成员。

    自 2019 年起,毕马威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
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毕马威香港经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
业务许可证,并是在 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和 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gency(日本金融厅)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
务所。

    毕马威香港的注册地址为香港中环遮打道 10 号太子大厦 8 楼。于 2023 年
12 月,毕马威香港的从业人员总数超过 2,000 人。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3)诚信记录

    香港相关监管机构每年对毕马威香港进行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

                                    3
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本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吴钟鸣先生,2012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
资格。吴钟鸣先生 2003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西茜女士,2018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刘西茜女士 2013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
三年未签署或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本项目国际准则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蔡正轩先生,香港会计师公会会
员。蔡正轩先生于 2006 年取得香港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 年开始在毕马威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境内外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 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程海良先生,2002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程海良先生 2004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
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 份。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
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毕马威香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
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 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
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


                                   4
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4 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 453 万元,其中年报
审计费用人民币 418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 35 万元,较上一年审计费用增
长 8%。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
1993 年 2 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2 年更名为德勤华永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9 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222 号 30 楼。

    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于 1972 年设立的合伙制事
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
险、证券等金融机构。

    德勤已连续 6 年向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本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
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在执行完本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后,本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已连
续 6 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相关规定,经履行相关程序,公司拟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分别进行了
充分沟通,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并确认无任何有关变更会计
师事务所的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
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
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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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根据监管要求及本公司制度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落实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工作。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标准的议案》,第八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毕马威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聘
请毕马威为公司 2024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6 月 1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
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会同意聘任毕马威为本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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