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 99 号尚嘉中心 12 层、22 层 (200051) 观韬中茂 Add: 12F&22F,L'Avenue No.99 XianXia Rd,Changning District,Shanghai,PRC (上海)律师事务所 电话 Tel: +86 21 23563298 传真 Fax: +86 21 23563299 G UA NT AO L AW F IR M 网址 Website:http://www.guantao.com 邮箱 Email: guantaosh@guantao.com 关于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意见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 2024年12月27日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香港 天津 杭州 苏州 成都 厦门 大连 济南 西安 武汉 南京 福州 郑州 海口 重庆 合肥 洛隆 青岛 悉尼 多伦多 BeijingShanghaiGuangzhouShenzhenHong KongTianjinHangzhouSuzhouChengduXiamenDalianJinanXi’anWuhanNanjingFuzhouZhengzhouHaikouChongqingHefeiLuolongQingdaoSydneyToronto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 99 号尚嘉中心 12 层、22 层 (200051) 观韬中茂 Add: 12F&22F,L'Avenue No.99 XianXia Rd,Changning District,Shanghai,PRC (上海)律师事务所 电话 Tel: +86 21 23563298 传真 Fax: +86 21 23563299 G UA NT AO L AW F IR M 网址 Website:http://www.guantao.com 邮箱 Email: guantaosh@guantao.com 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2024)沪观律顾 405 号-2 致: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晋亿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下称“晋亿实业”、“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陈世颐律师、牛俊 英律师(下称“本所律师”)列席晋亿实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 “本次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下称“《股东大会规则》”)与《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 司章程》”)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律师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 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 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审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审查的相关文件、 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 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的规定,仅对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会议的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事项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以及其他与 议案相关的事实、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1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香港 天津 杭州 苏州 成都 厦门 大连 济南 西安 武汉 南京 福州 郑州 海口 重庆 合肥 洛隆 青岛 悉尼 多伦多 BeijingShanghaiGuangzhouShenzhenHong KongTianjinHangzhouSuzhouChengduXiamenDalianJinanXi’anWuhanNanjingFuzhouZhengzhouHaikouChongqingHefeiLuolongQingdaoSydneyToronto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 99 号尚嘉中心 12 层、22 层 (200051) 观韬中茂 Add: 12F&22F,L'Avenue No.99 XianXia Rd,Changning District,Shanghai,PRC (上海)律师事务所 电话 Tel: +86 21 23563298 传真 Fax: +86 21 23563299 G UA NT AO L AW F IR M 网址 Website:http://www.guantao.com 邮箱 Email: guantaosh@guantao.com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晋亿实业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而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 何目的。本所特此同意,晋亿实业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晋亿实业本次股东大 会公告材料之一公开披露,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有鉴于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 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4 年第 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作出决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 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发布了《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下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投票方式、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 方法等。会议通知的公告刊登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已满 15 日。 3、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 14 点 00 分以现场方式召开,现场会 议地址为浙江省嘉善经济开发区晋亿大道 8 号,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永龙先生主 持,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符合会议通知内容。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 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的 9:15-15:00。网络投票的时间、方式与会议通知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 2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香港 天津 杭州 苏州 成都 厦门 大连 济南 西安 武汉 南京 福州 郑州 海口 重庆 合肥 洛隆 青岛 悉尼 多伦多 BeijingShanghaiGuangzhouShenzhenHong KongTianjinHangzhouSuzhouChengduXiamenDalianJinanXi’anWuhanNanjingFuzhouZhengzhouHaikouChongqingHefeiLuolongQingdaoSydneyToronto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 99 号尚嘉中心 12 层、22 层 (200051) 观韬中茂 Add: 12F&22F,L'Avenue No.99 XianXia Rd,Changning District,Shanghai,PRC (上海)律师事务所 电话 Tel: +86 21 23563298 传真 Fax: +86 21 23563299 G UA NT AO L AW F IR M 网址 Website:http://www.guantao.com 邮箱 Email: guantaosh@guantao.com 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的签名及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现场出席会议的股 东、股东代表和代理人共 292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79,401,008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39.751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人员及本所律师出席、列席 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就提交本 次股东大会审议且在公告中列明的各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议 案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计票、监票。 网络投票结束后,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提供了 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数统计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二)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中,特别决议议案 1 个,对中小投资者单独 计票的议案 2 个,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1 个,不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 决的议案。 3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香港 天津 杭州 苏州 成都 厦门 大连 济南 西安 武汉 南京 福州 郑州 海口 重庆 合肥 洛隆 青岛 悉尼 多伦多 BeijingShanghaiGuangzhouShenzhenHong KongTianjinHangzhouSuzhouChengduXiamenDalianJinanXi’anWuhanNanjingFuzhouZhengzhouHaikouChongqingHefeiLuolongQingdaoSydneyToronto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 99 号尚嘉中心 12 层、22 层 (200051) 观韬中茂 Add: 12F&22F,L'Avenue No.99 XianXia Rd,Changning District,Shanghai,PRC (上海)律师事务所 电话 Tel: +86 21 23563298 传真 Fax: +86 21 23563299 G UA NT AO L AW F IR M 网址 Website:http://www.guantao.com 邮箱 Email: guantaosh@guantao.com (三)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非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6,659,0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641%; 反对 563,90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860%;弃权 113,7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9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6,659,0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641%;反 对 563,901 股,占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860%;弃权 113,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99%。 2. 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 议案》; 本议案采取非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378,709,60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77%; 反对 575,80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17%;弃权 115,6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6%。 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非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378,693,30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34%; 反对 554,80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62%;弃权 152,9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6,628,9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3538%;反 对 554,801 股,占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香港 天津 杭州 苏州 成都 厦门 大连 济南 西安 武汉 南京 福州 郑州 海口 重庆 合肥 洛隆 青岛 悉尼 多伦多 BeijingShanghaiGuangzhouShenzhenHong KongTianjinHangzhouSuzhouChengduXiamenDalianJinanXi’anWuhanNanjingFuzhouZhengzhouHaikouChongqingHefeiLuolongQingdaoSydneyToronto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 99 号尚嘉中心 12 层、22 层 (200051) 观韬中茂 Add: 12F&22F,L'Avenue No.99 XianXia Rd,Changning District,Shanghai,PRC (上海)律师事务所 电话 Tel: +86 21 23563298 传真 Fax: +86 21 23563299 G UA NT AO L AW F IR M 网址 Website:http://www.guantao.com 邮箱 Email: guantaosh@guantao.com 7.5620%;弃权 152,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42%。 (四) 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股东提出新议案的情况。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现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无副本。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5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香港 天津 杭州 苏州 成都 厦门 大连 济南 西安 武汉 南京 福州 郑州 海口 重庆 合肥 洛隆 青岛 悉尼 多伦多 BeijingShanghaiGuangzhouShenzhenHong KongTianjinHangzhouSuzhouChengduXiamenDalianJinanXi’anWuhanNanjingFuzhouZhengzhouHaikouChongqingHefeiLuolongQingdaoSydneyToronto 地 址 :上 海 市 长 宁 区仙 霞路 99号 尚嘉 中 心 12层 、” 层 (20005D 观韬 中茂 Add∶ 12F&22F,rAVcnuc No99XianXla Rd,Cbangnlng D必 “ct,sbanghal,PRC (上 海 )律 师事务所 电话 Tcl∶ +862123563298 传真 Fax∶ +86212356⒓ 99 GVA"TAO LAⅡ FIR" 网址 Wcbsitc:bttp〃 冫 ww guantao com邮 `Ⅳ 奔卣 Em缸 ⒈ 即 antaosL@guantao com ‘本刃/LJE文 '为 牯 京'昭 韬 疒苈 ‘止荐,串师 事夯所 《关于晋亿实业吻 腥/hx o^T刀 2彳 羊第二灰临时股 东大会之 法律 薏屈书丿 JE本 之盖 章签字页丿 经 办律 师 : 经 办律 师 : 日期 : 二 ○ 二 四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七 日 6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吞港 天津 杭州 苏州 咸都 厦门 大连 济南 西安 式汊 南京 福州 郑州 海 口 重庆 合肥 洛隆 青岛 悉尼 多伦多 Bcl缶 ε |$蚝 至g勋a∶ Cuan纟 吣 u S濒 en}Ho吧 Korlg|Tia,l谊 |H⒛ 彤 № u S⒓ № u Cbcngitl|X谊 mcn|Ddllan JlJl灬 |Xi all|Wthan|1· lanj血 g F⒓№ u Zh∞ 纟 № u H击 koll Ch∞ 四 ing|Hcfe|Lu° ong 0ngdao|sydlo,|%∶ 。nl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