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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铝国际: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4-03-29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的报告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通过查验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铝财务
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包括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中铝财务公司的定
期财务报告,对中铝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
行了评估,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铝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中铝财务公司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银监会,现名称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
于2011年6月27日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持有国家金融监督
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为:
L0127H211000001号,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颁发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
91110000717829780G号。法定代表人为吕哲龙;注册地址为北
京市西城区文兴街1号院1号楼C座2层201-204、3层、4层2区、
5层、6层、7层701-708。
    主要经营范围包括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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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中铝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环境
    中铝财务公司已按照《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规
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三权分立的现代企业法人治
理结构,并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在内部控制中
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股东会是中铝财务公司最高决策者,
董事会决定中铝财务公司重大事项,向股东会负责,以总经理
为首的经营班子负责中铝财务公司的日常运作。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健全,管理运作规范,建立了分工合理、责任明确、报告
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了必要的前提
条件。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中铝财务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各项业务
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建立了风险管理与法律合规部和审计
稽核部,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稽核。中铝财
务公司针对不同的业务特点均有相应的风险控制制度、操作流
程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职责分离、相互监督,对各种风险
进行有效的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中铝财务公司严格资金管理,基于安全性、流动性、效益
性原则,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优先保证结算支付需求,
再进行资产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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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计划方面,中铝财务公司实施资金精益计划管理,对
资金收支进行全面计划、整体协调、统筹安排、宏观控制,各
部门根据要求编制周、月、年资金计划,由计划财务部汇总平
衡,在公司例会上审定通过后执行。资金使用首先保证成员单
位的结算需求,其次是计划内资金需求,最后才是计划外资金
需求。中铝财务公司每月、年对资金计划执行情况、存在的主
要问题进行分析总结,以不断完善和改进。
    存放同业方面,中铝财务公司根据资金计划,在保障结算
支付及其他资金运用后,对盈余资金进行存放同业安排。中铝
财务公司建立了存放同业定期日询价机制,公司以价格优先为
原则选择同业合作银行。中铝财务公司严格审批流程,相关部
门在资金调拨单上签字确认,中铝财务公司副总经理和总经理
审核批准。具体操作及到期兑付整个过程,均有专门人员与银
行对接,认真核对确认,确保资金安全。
    成员单位存款方面,中铝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
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成员单位对存款享有所有权、使用权
及收益权,根据人民银行有关要求切实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
全。
    同业拆借方面,中铝财务公司建立同业拆借业务的组织体
系。金融市场部负责同业拆借业务的发起及前台交易系统操
作;计划财务部负责资金计划的制定、执行跟踪和相关业务账
务处理;结算业务部负责资金清算和划拨;风险管理与法律合
规部负责同业拆借业务合规性、合法性审核和风险审查;审计
稽核部负责对同业拆借业务操作包括原始凭证合规性、业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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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准确性、档案规范及齐全性进行监督;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
负责审议同业拆借业务的同业客户信用评级和综合授信额度,
以有效防范资金拆借业务风险。
    2.信贷业务控制
    中铝财务公司信贷业务的内控重点是防范和控制信贷风
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优化信贷资产结构。中铝财务公司制
订了《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非同业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
《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授信管理办法》《中铝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自营贷款管理办法》《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票据业
务管理办法》和《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票据贴现业务操作规
程》《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票据承兑业务操作规程》《中铝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中铝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办法》《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买方信贷业
务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保障了信贷业务的规范运行。
    中铝财务公司目前采用“客户信用评级+综合授信量+利率
风险定价”的信贷业务体系。将客户信用等级、授信管理和利
率风险定价相结合,信用评级是授信审批、利率风险定价工作
开展的前提,也是对成员企业客户类别划分的重要依据。利率
风险定价是对信贷政策的具体落实,是信用评级结果的基本运
用。通过科学、合理的测评成员企业信用风险程度来测算其综
合授信量,确定利率。保证利率管理、授信管理与信用评级相
一致,兼顾资金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的管理要求。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中铝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完善的,执行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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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资金管理方面较好的控制了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
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
的水平。
    三、中铝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 中 铝 财 务 公 司 资 产 总 额
5,154,724.06万元,所有者权益603,641.86万元。2023年度实
现营业收入52,936.92万元,利润总额45,313.62万元,净利润
35,631.55万元(未经审计)。
    (二)管理情况
    中铝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
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
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
理。根据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截至2023年12
月31日未发现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
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铝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
定要求,各项监管指标均在合理的范围内:
    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
    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应用资本底线及校准后的风险加
权资产合计×100%=22.04%≥10%,符合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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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25%
    流动性资产总和/流动性负债总和×100%=58.37%≥25%,符
合监管要求。
    3.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80%
    贷款余额/(存款余额+实收资本)×100%=37.63%≤80%,
符合监管要求。
    4.集团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
    集团外负债总额/资本净额×100%=0.00%<1,符合监管要
求。
    5.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15%
    票据承兑余额/资产总额×100%=2.98%<15%,符合监管要
求。
    6.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3倍
    票据承兑余额/(存放同业×3)=13.46%<1,符合监管要
求。
    7.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
    (票据承兑余额+转贴现总额)/资本净额×100%=27.24%
<1,符合监管要求
    8.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总额的10%
    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存款总额×100%=0.00%≤10%,符合
监管要求。
    9.投资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70%
    投资总额/资本净额×100%=49.70%≤70%,符合监管要求。
    10.固定资产净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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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资产净额/资本净额×100%=0.09%≤20%,符合监管要
求。
    四、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口径)在中铝财务
公司的存款余额为人民币 136,977 万元,在中铝财务公司的贷
款余额为人民币 267,900 万元。公司在中铝财务公司的存款
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
付款的情况。
    公司不断强化现金管理科学性,整体安排资金收支,实现
了资金合理配置和高效运用。公司存放在中铝财务公司的存款
未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报告期末,公司在其他银行的存贷款余额分别折合人民币
为 266,811 万元和 624,442 万元,在中铝财务公司的存贷款比
例分别为 34%和 30%。上述资金安排符合公司利益。
    五、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公司认为:
    (一)中铝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
业执照》;
    (二)未发现中铝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
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
中铝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未发现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与会计报表编制有关的风险管理存在重
大缺陷;
    (三)中铝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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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管理办法》之规定经营,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
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对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
中铝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风险可
控。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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