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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铝国际: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2024-05-17  

证券代码:601068     证券简称:中铝国际 公告编号:临 2024-023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独立非执行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16日(上
       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
的有关规定,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非执行
董事童朋方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6月18日召开的2023年
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
东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
公开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征集人基本信息与持股情况

                                1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童朋方先生,基
本情况如下:

   童朋方先生,51 岁,现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风险管理
委员会委员、审核委员会委员、薪酬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主
席。硕士研究生毕业,法律硕士,律师、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国财政经

济出版社编辑、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童先生
现任北京市德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目前还担任云南锡业集

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中国稀有稀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2.征集人童朋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亦不存在股份代持等代他人
征集的情形。征集人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情形;征集人目前未
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
裁。
   (二)征集人利益关系情况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
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
系。
    二、征集事项
   (一)征集内容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及 2024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的具体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


                               2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及 2024 年

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的通知》,以及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网站(www.hkexnews.hk) 发布的相关公告。
    现征集人就上述股东大会中涉及的《关于<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向全体
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还需审议《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关于<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资本性支出计划的议案》《关
于公司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关于公司拟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
利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征集人同时征求股东对于该等议案的
表决意见,并按其意见代为表决。




                                 3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出席了公司审议《关于<中铝国

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及类别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的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会议及董事会会议,均投了赞成票。

    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可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优化
薪酬与考核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稳定和
吸引人才,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修订后的
激励计划及其摘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三)征集方案
    1.征集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11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A 股股东、在香
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H 股股东。
    2.征集期限: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16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3.征集程序
    (1)征集 A 股股东委托投票权程序
    ① A 股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
和内容逐项填写《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授权委托书》及《2024 年


                               4
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股东授权委托书》(以下统称授权委托书)。
    ② 委托人应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

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法人单位营业
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的,应提
交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

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
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不需要公证。

    ③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上述文件的方式
    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 ② 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
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
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公司签收
日为送达日。逾期送达的,视为无效。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
下: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 99 号 C 座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马女士
    邮编:100093
    电话:010-82406806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
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
书”字样。
    (2)征集 H 股股东委托投票权程序


                               5
    H 股 股 东 决 定 委 托 征 集 人 投 票 的 , 应 按 照公司在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hkexnews.hk/indexc.htm)

所发布的有关独立非执行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准备相关
文件,填妥并签署授权委托书后(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
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

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
证),不迟于本公告征集期限截止时间将授权委托书送达香港中央证券
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 183 号合和中心 17M 楼。

    4.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
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
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
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
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
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
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
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
    7.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


                               6
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

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
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

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
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
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

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
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
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童朋方
                                               2024 年 5 月 16 日


    附件 1.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授权委托书
         2.2024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股东授权委托书




                               7
附件 1: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
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
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童朋方先生作为本人/

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1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2
        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3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4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

  5     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关于《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
  6
        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
  7
        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8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8
  9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资本性支出计划的议案

         关于公司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
 11
         的议案

 12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13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公司拟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
 14
         务协议》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15.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5.01    选举刘东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15.02    选举杨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16.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6.01    选举张廷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股东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委托期限至本次会议结束。



        说明:
        1.委托人接受公开征集,将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代为行使的,应当将


                                       9
其所拥有权益的全部股份对应的该项权利的份额委托同一征集人代为
行使。

    2.委托人委托投票权的股份数量以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 年
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及 2024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
为准。

    3.委托人于受托人代为行使投票权之前撤销委托的,撤销后受托人
不得代为行使投票权。委托人未在受托人代为行使投票权之前撤销委托
但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受托人代为行使投票权之前自主行使投票权的,视

为已撤销投票权委托授权。
    4.委托人应当向征集人提供身份证明和持股证明材料。境外股东的
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材料在境外形成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律规定办理证明手续。




                               10
附件 2:

        2024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股东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

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
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童朋方先生作为本人/
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 A 股类
别股东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1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2
        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3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4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11
    委托股东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委托期限至本次会议结束。



    说明:
    1.委托人接受公开征集,将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代为行使的,应当将

其所拥有权益的全部股份对应的该项权利的份额委托同一征集人代为
行使。
    2.委托人委托投票权的股份数量以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 年

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及 2024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
为准。
    3.委托人于受托人代为行使投票权之前撤销委托的,撤销后受托人

不得代为行使投票权。委托人未在受托人代为行使投票权之前撤销委托
但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受托人代为行使投票权之前自主行使投票权的,视
为已撤销投票权委托授权。
    4.委托人应当向征集人提供身份证明和持股证明材料。境外股东的
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材料在境外形成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律规定办理证明手续。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