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中国化学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公告2024-08-31
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临 2024-046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将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届满,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
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79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合计 20,070,200 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3285%。
公司将在办理完毕相关解除限售申请手续后、股份上市流
通前,发布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股份上市公告,敬请投资者注
意。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1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8 月 1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
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2 年 9 月 6 日至 2022 年 9 月 15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
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
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2 年
9 月 2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
定媒体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2 年 9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
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2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及监事会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独立意见与核查意见。
5.2022 年 11 月 11 日,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的 5,996.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公司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 485 名,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为 5,996.00 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披露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
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
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由于存在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情
形,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 3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未
解除限售的 4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时对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中剩余股份共计 26 股也一并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7.2023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
(二)本激励计划历次授予情况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2022 年 9 月 26 日 4.81 元/股 5,996.00 万股 485 人
3
(三)历次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说明
(一)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 2022 年 11 月 11 日,第
一个限售期将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届满。根据《激励计划》,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股权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 34%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股权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 33%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股权登记完成之日起 60 个 33%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二)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 达成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
的审计报告; 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
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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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限售条件 达成情况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
除限售条件。
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参与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满足解除限售条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件:
(1)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 (1)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
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9.05%,且不低于同行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9.42%,不低
业平均业绩水平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 于 9.05%,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业绩
平; 水平(-11.12%);
(2)以 2021 年业绩为基数,2023 年归属于 (2)以 2021 年业绩为基数,2023 年
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5%,且不低于同行业平 性 损 益 的 净 利 润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均业绩水平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 22.45%,不低于 15%,且不低于同行
(3)完成国务院国资委经济增加值(EVA) 业平均业绩水平(1.29%);
考核目标。 (3)公司完成了国务院国资委经济
增加值(EVA)考核目标。
个人层面考核结果情况如下:
(1)现有 482 名激励对象中,2 名激
励对象因工作调动、离职等原因,
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的全
部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
个人层面考核要求: 司回购注销;
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标准系数× (2)472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
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为“优秀”、“良好”,当期解除限售
考核等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比例为 100%;
(3)7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
标准系数 1 1 0.8 0 “ 合 格 ”, 当 期 解 除 限 售 比 例 为
80%,剩余 20%由公司回购注销;
(4)1 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不
合格”,当期解除限售比例为 0%,当
期计划解除限售股票的 100%由公司
回购注销。
5
综上所述,公司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已达成,公司董事会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
除限售及股份上市等相关手续。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公司本次共计 479 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符合解除
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0,070,200 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
总额的 0.3285%。具体如下:
已获授的限制 本次可解除限售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数量 占已获授限制性股
(万股) (万股) 票比例
一、高级管理人员、职工董事
胡永红 总经济师 24.00 8.16 34.00%
聂宁新 总经理助理 24.00 8.16 34.00%
杨志明 总经理助理 24.00 8.16 34.00%
李胜利 职工董事 24.00 8.16 34.00%
高级管理人员、职工董
96.00 32.64 34.00%
事小计(4 人)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
5,835.00 1,974.38 33.84%
干人员(475 人)
合计(479 人) 5,931.00 2,007.02 33.84%
注:公司现有激励对象为 482 人,2 名激励对象因工作调动、在劳动合同期内主动
提出辞职等原因,其已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1
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其当期解除限售比例为 0%,当期计划解除限售
股票的 100%由公司回购注销;前述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目前尚未办理完成。因此,
本次实际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479 人。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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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达成,可解除限售的 479 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
司董事会根据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激励计
划 》 的 相 关 规 定 为 符 合 条 件 的 479 名 激 励 对 象 办 理 持 有 的
20,070,200 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公司已就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限、条件均已满足,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在限售
期届满后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办
理解除限售事宜。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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