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证券代码:601118 公告编号:2024-046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 过 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97 号文核准,海南天然橡胶 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2 日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的 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48,256,197 股,发行价格为 5.1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797,001,976.52 元。该募集资金在直接扣除证券承销 保荐费 5,391,005.93 元后,余额 1,791,610,970.59 元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2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实际汇入公司的募集资金 1,791,610,970.59 元,扣除公司应支付的中 介机构费和股票登记托管及限售费用 798,256.20 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 1,790,812,714.39 元。该募集资金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2 月 7 日以众环验字(2018)170002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并已存 储在指定的三方监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制度在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 1 管理与监督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8 年 2 月,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 银行海口海秀支行、海南银行总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海口滨海大道支行 以及招商银行海口分行营业部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行 账号 初始存入金额 截止日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海口海秀支行 160001040047882 500,000,000.00 338,382,482.82 招商银行海口分行营业部 955108838888888 200,000,000.00 12,980,128.39 海南银行总行营业部 6888888800085 791,610,970.59 1,652,348.9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海口滨海 34040078801900000075 300,000,000.00 6,381,010.34 大道支行 合计 1,791,610,970.59 359,395,970.54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52,221.48 万元。公司募 集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 调整后拟投入募 已投入募集 剩余募集资 投资 序号 承诺募投项目名称 资金 集资金 资金 金 进度 1 热带高效非胶农业项目 71,632.51 1,150.62 1,150.62 0 100.00% 2 特种胶园更新种植项目 107,448.76 126,781.86 99,922.07 26,859.79 78.81% 3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51,148.79 51,148.79 0 100.00% 合计 179,081.27 179,081.27 152,221.48 26,859.79 85%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3 年 4 月 26 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金额 不超过 35,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23 年 5 月,公司分别使用中国农业银行海口海秀支行账户 30,000 万元、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海口滨海大道支行账户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35,000 万元 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1 年 8 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和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终止热带高效非胶农业 项目,该项目终止后将剩余募集资金 70,481.89 万元,其中 19,333.1 万元用于 特种胶园更新种植项目,剩余 51,148.79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 行的前提下,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拟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并于使用期限到期前足额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上述资金,不 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 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决策程序 公司 2024 年 6 月 12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橡胶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 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其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海南橡胶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3 资金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次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保荐机构同意海南橡胶本次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6 月 14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