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威合金:博威合金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4-01-04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 2024-001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贝肯霍夫(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肯霍夫(越南)”),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
本次为全资子公司贝肯霍夫(越南)提供的担保金额为700万美元(按照2024年1月3
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7.1002折算,人民币金额为4,970.14万元),本次担保为原担保合同
到期后的续签。
截至本公告日,不含本次,公司为贝肯霍夫(越南)提供担保的总额为 0 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本公告日,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基于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贝肯霍夫
(越南)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以及原担保合同已到期,本次为贝肯霍夫(越南)提供的
担保金额为700万美元,主要用于为其申请开立信用证;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截
止本公告日,公司已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内市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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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
2、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为确保公
司生产经营稳健、持续的发展,满足子公司的融资担保需求,2023年度,公司计划拟为
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35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
保额度不超过12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23亿
元);全资子公司对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
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
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亿元);子公司范围包括公司现有各级全资子公司及本次担保
额度有效期内新设或新增各级全资子公司。上述担保额度包含目前正在履行的担保合同
到期后的续签以及预计新增担保,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本授权有效
期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旗下全
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是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上述公司的信用状况做出的,是为
了满足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有效的
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上述担保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相关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及2023年5月16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威合金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
告》(公告编号:临2023-028)、《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44)。
本次为贝肯霍夫(越南)提供的700万美元担保在已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提供担保的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2,300 亿越南盾(1000 万美元)
注册地址:越南北江省北江市双溪内黄工业区的 B5-B6 区
法定代表人:万林辉
成立日期:2018 年 10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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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切割丝加工,制造;其他未分类的经营支持服务活动,具体:公司所生
产的商品之进出口。
2、公司提供担保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0,251.19 31,544.77
负债总额 8,122.88 5,882.15
净资产 22,128.31 25,662.62
2022 年度(经审计) 2023 年 1 月-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0,621.13 30,248.82
净利润 4,353.15 3,583.49
注:以上数据仅为子公司单体报表。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最高额保证合同》
1.1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内市分行
保证人: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贝肯霍夫(越南)有限公司
1.2 担保金额:700万美元;
1.3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4 保证期间:两年;
1.5 主要用途:主要用于贝肯霍夫(越南)申请开立信用证。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均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主要用于其日常经营,贝肯霍夫(越
南)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其经营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全面掌控其运行,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被担保方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且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
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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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对外担保金额为700万美元;本公司实际对外提供担保金额(不
含本次)为人民币300,704.06万元(其中包含3,604.24万美元按照2024年1月3日美元兑人民
币汇率1:7.1002折算,人民币金额为25,590.82万元;3,170万欧元按照2024年1月3日欧元
兑人民币汇率1:7.7802折算,人民币金额为24,663.2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
经审计净资产的49.98%,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全资子公司实际对外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7,500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6.23%,均为全资子公司为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
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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