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威合金:博威合金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4-04-23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8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2977 号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威合金)管
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博威合金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
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博威合金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博威合金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 号)的规定编制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博威合金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
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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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博威合金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
证发〔2023〕193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博威合金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实际存
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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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
证发〔2023〕193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9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
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 1,7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1,700,000,000.00 元 , 坐 扣 承 销 和 保 荐 费 用 11,132,075.47 元 后 的 募 集 资 金 为
1,688,867,924.53 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汇入本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和发行
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2,116,981.13 元(不含税)后,公司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686,750,943.4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3〕754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68,675.09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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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序号 金 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0.00
项目投入 C1 0.00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
C2 -0.01
费等后的净额
项目投入 D1=B1+C1 0.0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
D2=B2+C2 -0.01
费等后的净额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68,675.08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68,886.78
差异[注] G=E-F -211.70
[注]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中包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211.7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
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
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
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1月8日,公司、
国信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宁波市鄞州分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博威新材料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博威新材料”)、国信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门支行(以
下简称“工商银行宁波东门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博
威新材料、国信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宁
波高新区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
康奈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奈特”)、国信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
鄞州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宁波鄞州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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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康奈特、Boviet Solar Technology Co., Ltd.(中文名称:博威尔特太阳能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威尔特”)、国信证券与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Limited-Hanoi City Branch(中文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内市分行,以下简
称“工商银行河内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
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
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5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主体公司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银行宁波市鄞州分行 博威合金 359783936453 839,867,920.93
工商银行宁波东门支行 博威新材料 3901100029200220180 449,999,880.00
农业银行宁波江东支行(农
博威新材料 39152001048889996 399,000,000.00
业银行宁波高新区分行)
招商银行宁波鄞州支行 康奈特 574910029310001 0.00
工商银行河内市分行 博威尔特 0127000103000010622 0.00 美元账户
合 计 1,688,867,800.9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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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W 电池
片扩产项 否 23,100.00 23,100.00 23,100.00 0.00 0.00 -23,100.00 0.00 2023 年 1 月 32,481.39 是 否
目
合 计 - 170,000.00 168,675.09 168,675.09 0.00 0.00 -168,675.09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本次募集资金 168,675.09 万元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尚未投入募投项目。根据公司 2024 年 1
月 23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金额为 36,818.59 万元,其中 3 万吨特殊合金电子材料带材扩产项目 5,436.42 万元、 万吨特殊合金电子材料线材扩产项目 13,929.58 万元、1GW 电池片扩产项目 17,452.59
万元。本公司将按照进度将本次募集资金投入建设项目中
[注 2]3 万吨特殊合金电子材料带材扩产项目、2 万吨特殊合金电子材料线材扩产项目均尚在建设期,尚未产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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