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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威合金:博威合金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2024-06-26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 2024-050

债券代码:113069            债券简称:博 23 转债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5.30 元/份调整为 14.85 元/份。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分
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1、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
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许如春就 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中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上海锦天城(杭州)律
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2、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2 日在公司内部公示栏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
与职务进行公示,公示期自 2023 年 4 月 22 日起至 2023 年 5 月 1 日止,共计 10 天。
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3 年 5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等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宁波
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临 2023-
042)。

    3、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
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在激励对象
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了《博威合金关
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3-046)。

    4、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行权价格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
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了《博威合金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50)。

    5、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
成了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
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4,380.5 万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人数为 524 人。公
司于 2023 年 7 月 4 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了《博威合金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57)。

    6、2023 年 7 月 5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
了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登
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4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为 4 人。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7 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了《博威合金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之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58)。

    7、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在
上交所网站披露了《博威合金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79)。

    8、2023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
成了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
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73.5 万份,授予登记人数为 61 人。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 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了《博威合金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86)。

    9、2024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
会对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4.50 元(含税)。
2024 年 6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博威合金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股
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6 月 18 日,除权(息)日为 2024 年 6 月 19 日。

    根据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
股、配股、派息等情形的,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及结果

    根据《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行权价格
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公式,调整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P=P0-V=15.30-0.45=14.85 元/份
    因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5.30 元
/份调整为 14.85 元/份。
    除上述行权价格的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公司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
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
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因此,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
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价格、行权、解除限售及注销已
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原因及调
整后的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预留期权行权价格、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限制性股票解禁条件成就、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
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