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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航物流:东航物流第二届董事会第21次普通会议决议公告2024-10-31  

证券代码:601156        股票简称:东航物流         公告编号:临 2024-049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 21 次普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21 次普通会
议根据《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
规则》的有关规定,经董事长郭丽君先生召集,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
召开。公司按照规定时间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本次董事会会议
应出席董事 10 人,实际出席董事 10 人。
    会议的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小梅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总监,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
致。钟中先生不再代行财务总监职责。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20 次
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 8 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发
表审核意见如下:经核查,刘小梅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同意聘任刘小梅女士担任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总
监,并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10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同意聘任叶萌女士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本议案
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 8 次会议审议通
过,提名委员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核查,叶萌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同意聘任叶萌女士担任公司总法


                                     1
律顾问,并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10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20 次
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10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4-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4-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20 次
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10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内部审计管理规定>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20 次
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10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次会议听取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安全生产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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