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分别为张智先生、 傅达清先生、石慧女士。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独立性情况 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张智先生、傅达清先生、石慧女士的任职情况及 个人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三位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均 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成员 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规则中对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