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水务: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2024-04-03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
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接了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年报及内控审计工作,主要审计
范围为包含公司所属全部全资和控股子公司、非法人单位(建设办)、
重要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以及本次审计涉及所有与公司财务报告及
内控相关的资料。在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进行了跟
踪配合,现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年度的履职情况
作如下评价:
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下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
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
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
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
坡等 36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
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
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
人员总数 4,027 人,其中合伙人 166 人,注册会计师 948 人。注册会
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批准,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3 年度年报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在业务约定书中规定了 2023 年度
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的总费用为 111 万元人民币。
二、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基本
原则的评价
(一)独立性评价
大信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职并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
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经济利益;大信和本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
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小组成员和
本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本次审计工作中大信及审计成
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
(二)专业胜任能力评价
审计小组共由 29 人组成,其中具有执业资格职称人员 13 名,组
成人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
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
三、审计范围及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的评价
(一)审计工作计划评价
在本次审计工作开始之前,审计小组结合公司以前年度公告情况、
审计情况及 2023 年度公司的经营情况,制定了 2023 年年度审计总体
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为完成审计任务做了充分的准备。
(二)具体审计程序执行评价
大信成立了审计小组,于 2024 年 1 月 20 日完成审计计划阶段的
工作,制定了总体审计策略与具体审计计划。
大信于 2024 年 1 月 2 日开始进行年报正式审计工作,目前已顺
利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取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向公司出具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计项目组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全面了解及梳理的基础
上,对公司本期有关内控制度的完整性、设计的合理性和所有关键现
行制度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确定了实施内部控制测试程序和财务
报告实质性测试整合审计程序。在控制性测试审计程序中充分完整地
了解公司本期的内部控制状态,并对公司内部控制自评结果做出客观
真实的鉴证。在综合实质性测试阶段,审计人员执行了细节测试、实
质性分析、现场盘点、截止性测试等审计程序,取得了必要的审计证
据。
(三)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的评价
审计项目组在本年度审计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
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
证据。事务所对财务报表发表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是在获取充分、适当
的审计证据的基础做出的。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