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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江交通:龙江交通董事会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03-30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有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名,分别为曹春雷
先生、邵华先生、王维舟先生和刘伟先生。根据《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司董事会对现任独
立董事独立性进行了专项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
系人员未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公司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直接或者间
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
的自然人;
    (三)公司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在直接或者
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
前五名股东任职;
    (四)公司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在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五)公司独立董事不属于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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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
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六)公司独立董事不属于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
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
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公司独立董事不属于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一
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公司独立董事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
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
其他人员。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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