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上海环境: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蔚松)2024-03-30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蔚松)


    本人作为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的独立董事,目前已离任。报告期内在任期间,本人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
实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职的义务,谨慎、认真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
董事的权利和职责,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23年度召
开的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对公司相关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并发表客观意
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现将202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王蔚松,男,汉族,1959 年 11 月出生,同济大学工学学士、工
学硕士和管理学博士,副教授。1982 年 7 月参加工作,1992 年 6 月
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现任上海财经
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

    2、独立性自查情况说明

    经过自查,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以下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意外,本人及直
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含)以
上或者在公司前 5 名的股东单位任职。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和其附属企
业任职,不存在与其存在重大业务往来的情形,也不在与其有重大业
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本人不曾为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各自附属
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
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本人均具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
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认为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
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对各项议案均独立表明了立场,
没有发现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提交表决的其它事项有违反程
序或法律法规的情况。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参会次数     次数

 王蔚松        6              6       6          0          0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未出席次
  姓名         股东大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王蔚松             2                 2          0          0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在任期间,作为独立董事,我一直积极参与到董事会下
属审计、薪酬与考核三个专业委员会的工作当中。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未出席次
  姓名      审计委员会会议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王蔚松             5                 5          0          0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未出席次
  姓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次数       次数         数
                     次数
 王蔚松                2              2          0          0


    在履职过程中,我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特
长,重点围绕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换届选举董事及监事、内部
控制等事项进行审议,多角度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把关。在董事会及
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我对提交审议的议案均进行客观审慎的思
考,并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问询,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并及时进行回复。
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我能够就审议事项与其他董事进行充分的讨论,
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根据
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此外,本人
持续关注相关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和效果,关注董事会意见的落实情况,
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3、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
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
结果的客观、公正。

    5、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对
于每次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
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重点关注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我与其他独立董事通过参加网上业绩说明会、
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职责。

    6、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任职期间多次到公
司现场工作,定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了解。在履
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
理人员与我保持畅通有效的沟通,通过当面、电话、邮件等方式获悉
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为我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各项
会议召开前,公司都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及时准确传递,积极有
效地配合了我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要求,我对 2022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情况及 2023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按照规定做出了判断并按
程序进行了审核,认为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根据公司生
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进行的合理预计,是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必须发生的
持续性交易行为,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促进
公司发展,交易保证了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3 年度,为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保证了公司持续、稳
定发展,公司与上海城投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作为独立
董事,我认为该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3 年,本人任期内,我认真审议了公司控股股东变更避免同
业竞争承诺事项。作为独立董事,我认为本次控股股东变更避免同业
竞争承诺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及长远利益,既有利于解决上市公司同
业竞争问题,又能够有效降低上市公司收益摊薄风险,充分保护了上
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3、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3 年,本人任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情形,董事会未作出
针对收购的决策和措施。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在任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审慎、
客观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
董事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帮助公司提升管理能级,促进公司财
务稳健运行,关联交易公平、公开,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及时。


                                            独立董事:王蔚松
                                             2024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