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4-10-31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4-050
债券代码:185817.SH、185969.SH、137626.SH、137812.SH、115012.SH、240489.SH
债券简称:22 粤港 K1、22 粤港 02、22 粤港 03、22 粤港 04、23 粤港 01、24 粤港 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
体监事。
(三)会议时间:2024 年 10 月 29 日 16:30
会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 406 号港口中心 2706 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 4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4 名。
(五)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温东伟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三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
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南沙二期签订集装箱码头服务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南沙二期”)续签
集装箱码头服务协议,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管
理效率;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规律,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
在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