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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股份:骆驼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黄云辉)2024-04-19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黄云辉)

   作为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人勤
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
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
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积极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为公司的高
质量发展提出意见建议,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
极作用。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基本情况

   本人黄云辉,男,1966 年出生,教授。2008 年 1 月至今,任职于华中科技大
学;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工作
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已对照公司所适用监管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所应
具备的独立性要求进行了逐项自查,并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本人 2023 年度独
立性自查报告。经自查,本人在 2023 年度内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形。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1、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和 3 次临时
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为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并且慎重进行投票,对 2023 年
度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认为,2023 年度,公司的各项运作
合法、合规,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且均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2023 年度,本人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          本年度应参加    亲自出席      本年度应参      亲自出席
                      次数          (次)        加次数          (次)
    黄云辉             7                7           4                 4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9 次(其中审计委员会
会议 5 次、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提名委员
会会议 1 次)。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了会议,对增补孙洁女士为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对董事候选人孙洁女士的任
职资格进行了审核;作为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对公司低碳产业园项目投资、
2023 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本人积极出席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对于提交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
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与公司高管人员、公司相
关部门负责人员、会计师事务所等各方进行充分沟通交流,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
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认为,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没有反对、
弃权的情形。
    2023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出席会议情况                黄德汉
                             应出席次数                        2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      实际出席次数                      2
                             缺席次数                          0
      提名委员会会议         应出席次数                        1
                           实际出席次数                    1
                           缺席次数                        0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生效后,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不涉
及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与公司审计部保持定期沟通,了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和发现
的问题。在 2023 年年度报告审计进场前,公司组织召开审计沟通会,就年度报
告审计中重点关注事项、审计安排等事项进行沟通,本人认真审阅了会计师事务
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并提出了意见与建议,本人关注审计
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能够及时通知我们相关会议召开的时间并及
时送达相关会议资料,对于本人所提出的问题,给予积极的配合和安排,能够及
时答复;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秘书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的
生产经营、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这为本人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给予很好的支持。

    在公司的协调组织下,本人先后参加了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注册制改革
政策解读”专题培训、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独立董事信息库上线培训暨独立
董事制度改革座谈会、湖北证监局和湖北省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湖北辖区独立董
事专题培训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 2023 年第 6 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
通过持续系统的培训,有效提升了自身的履职能力。

    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
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
董事按照规定回避表决,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公司 2023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
易事项均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合理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公司为经销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骆
驼集团资源循环襄阳有限公司、骆驼集团新能源电池襄阳有限公司、骆驼动力马
来西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公司累
计和当期对外担保的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外担保履
行了公司对外担保规定的决策和披露程序,公司开展了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等事项的专项检查,未发现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形。报告期
内,未发现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三)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23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
总股本 1,173,146,11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
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经对上述议案进行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询问,本人认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确定的利润分配水平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兼顾了公
司发展及对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23 年 5 月 26 日召开
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对此进行了事前审核。
   本人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
务经验,在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
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能力,聘用中审众环会计
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公司及控股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通过核查和了解,本人认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能够积极履行以往做出的
承诺。对于与收购报告书相关的承诺,均按约定严格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
形。对于控股股东关于解决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承诺事项也在履行过程中,未
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告信息的及时准
确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核查。本人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切
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内部控制工作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
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
系并严格执行。本人了解了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认为公司内部控
制机制运作情况较好,内部控制流程得到有效执行,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
没有出现重大缺陷。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本人以独立客观、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业特长,积极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重
要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建议,实施了有效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同时本人
的工作也得到了公司及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的配合和支持。
   2024 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继续秉承审慎、
勤勉、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不断提
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和协作,
深入掌握公司经营状况,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全
年工作目标积极开展工作,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黄云辉
                                                      2024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