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国外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王泰文先生、孟 焰先生、宋海清先生和李倩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 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 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相关要求。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