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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外运: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4-11-16  

股票代码:601598          股票简称:中国外运           编号:临 2024-065 号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 A 股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4 年第二次 A 股
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本次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7,1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4,200 万
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为 7.43 元/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
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及 2024 年 10 月 26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
股份方案的公告》及《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
大会、2024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公司申报债权。公司债权人自接
到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天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天内,
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凭证及身份证明文件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
相应担保。未于指定期限按上述方式向公司申报债权的,将视为放弃申报权利,但
放弃债权申报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有关债权仍将由公司按原约定的时间和
方式清偿。
    申报债权方式:
    拟向公司主张清偿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
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
须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
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按以下地址寄送债权资
料: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10 号楼招商局广场 B 座
    收件人: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刘月园
    邮政编码:100029
    特别提示:邮寄时,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 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按以下传真电话发送债权资料:
    传真号码:010-52296519
    特别提示:传真时,请在首页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联系电话:010-52295720


    特此公告。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