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中信重工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秉承独立、 客观、公正的原则及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 2024 年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是为满足下属公司经营及业务 发展的需要,被担保方均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其具有经营管理、财 务等方面的实际控制权,有助于防范公司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 该担保预计事项。 独立董事:林钢、李贻斌、韩清凯 2024 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