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重工:中信重工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意见2024-02-07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的第六届董事候选人履历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候选人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具备
履行董事职责的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
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同意提名武汉琦先生、张志勇先生、陈辉胜先生、于致远先
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林钢先生、李贻斌先生、韩清凯
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提名委员会委员:李贻斌、武汉琦、韩清凯
2024 年 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