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重工:中信重工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意见2024-02-29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的第六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履历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发表
意见如下:
一、经审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张志勇先生、
王青春先生、乔文存先生、郝兵先生、熊国源先生、苏伟先生的履历
材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 146 条、第 148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亦不存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
二、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同意公司董事会推荐
上述人员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提名委员会委员:李贻斌、武汉琦、韩清凯
2024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