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重工:中信重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024-03-16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成立于 2012 年 3 月,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 人,注册会计师 1656 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信永中和 2022 年度业务收入为 39.3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为 29.3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89 亿元。2022 年度,信永中和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6 家,收费总额 4.62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
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
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37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2023 年 6 月 16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
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
立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
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
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
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信永中和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
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
作。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信
永中和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
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
的经营情况,公司各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
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
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
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
计工作的要求。2023 年 5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
开 2023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
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第五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2024 年 3 月 15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
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
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
信永中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
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
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2024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内部审计工作,
加强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核查,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
有效监督,保证董事会客观、公正及独立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