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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信重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核查意见2024-07-2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

                           金余额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重工”或“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就中信重工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

放募集资金余额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9 月 2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信重工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61 号)同意

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 240,134,144

股,每股发行价 3.4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28,462,797.65 元,扣除发行

费用 12,484,371.91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15,978,425.74 元。上述资金已全

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4 年 7 月 2

日出具 XYZH/2024ZZAA5B0469 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

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人、存

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1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投资总额
                                                                      资金金额
        面板盒体关键装备生
 1                             中信重工                 42,036.35        36,811.88
        产线建设项目
        高端耐磨件制造产线     中信重工洛阳重铸
 2                                                      18,003.38        15,324.83
        智能化改造项目         铁业有限责任公司
        重型装备智能制造提
 3                             中信重工                 18,508.00          4,981.78
        升工程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4                             中信重工                 30,253.88        24,479.35
        银行贷款
                        合计                           108,801.61        81,597.84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现金管理产品仅限于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存款类产品),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

资行为。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含)内有效,在

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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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信息披露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

先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

    四、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股东权益,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

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的方

式存放,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存款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有效。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存款类产品),将根据经济形

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

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做好与银

                                     3
行核对账户余额等核对工作,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不利因素,应及时上报公司经

营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3、公司审计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

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

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一定

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亦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同时,通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合理的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

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

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并拟将剩余闲

置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的方式存放,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

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

集资金余额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4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人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

存放募集资金余额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核

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龙飞              王明超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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