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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田股份: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2024-04-23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
                           北京大华核字[2024]00000084 号




   北 京 大 华 国 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Beijing Dahua International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1-2
       说明

二、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1-2
       往来情况汇总表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五层 519A [100071]
                                     电话:86 (10) 6827 8880 传真:86 (10) 6823 8100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说 明

                                              北京大华核字[2024]00000084 号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宁波金
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股份)2023 年度财务
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签发了
北京大华审字[2024]00000312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就金田股份编制的 2023 年度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出具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该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
性是金田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金田
股份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
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除了对金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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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大华核字[2024]00000084 号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份实施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
      程序外,我们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
      理解金田股份 202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后
      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是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要求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
      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胡 彬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 杰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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