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5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债券代码:113068 债券简称:金铜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广东金田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金田”) 包头科田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磁业”) 以上被担保人广东金田为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包头磁业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金田及控股子公司包头磁业提供最 高限额 20,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截至 2024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及子公司已为广东金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 币 105,458.61 万元(其中 15.86 万美元按 2024 年 5 月 14 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 7.1053 折算);已为包头磁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1,463.99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 2024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 保余额为人民币 765,688.24 万元(其中 10,093.22 万美元按 2024 年 5 月 14 日 美元兑人民币汇率 7.1053 折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2.74%。本 次被担保方广东金田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截 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 (一)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签署《最高 额保证合同》,为广东金田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本金最高限额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 2、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签订《本 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包头磁业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申请授 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本金最高限额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2024 年 5 月 14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 十五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 计 划 的 议 案 》, 同 意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为 子 公 司 计 划 提 供 担 保 累 计 不 超 过 2,482,080.00 万元人民币,在担保实际发生时,在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资 产负债率 70%以上(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资产负 债率 70%以下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2024 年 5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3)。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拟提供担保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1、广东金田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 注册地址 四会市东城街道金田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 励峰 成立日期 2018年7月4日 铜管、铜棒、铜线、铜杆、铜母线、铜板带、漆包线的制造、 加工、销售;金属制品及金属材料的批发、零售;货物或技术 经营范围 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包头磁业 注册资本 15,000万元 注册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稀土大街稀土应用园区8-56号 2 法定代表人 倪建浩 成立日期 2021年6月21日 一般项目: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 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 专用材料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 经营范围 金属合金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货物进 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宁波科田磁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公司持有宁波科 股权结构 田磁业股份有限公司91.14%的股权 广东金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头磁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均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3 (二)被担保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负债 公司名称 日期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银行贷款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率% 2023 年度/ 173,815.79 158,321.21 37,561.83 153,925.41 15,494.58 1,748,938.73 2,645.02 91.09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广东金田 2024 年 1-3 月/ 196,466.52 179,411.92 56,044.87 166,451.81 17,054.60 366,659.24 1,461.05 91.32 2024 年 3 月 31 日 2023 年度/ 33,398.69 20,447.19 5,696.14 14,785.82 12,951.49 6.68 -1,534.82 61.22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包头磁业 2024 年 1-3 月/ 39,192.59 27,195.54 7,697.60 19,164.69 11,997.05 963.87 -1,266.81 69.39 2024 年 3 月 31 日 注:2023 年度数据经审计,2024 年 1-3 月数据未经审计。 4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拟为广东金田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申请授信提供不 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本次担保的本金最高额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公司拟为包头磁业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申请授信提 供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止。 2、本次担保的本金最高额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对子公司在银行融 资提供的担保,新增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被担保方广东金田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但该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 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的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 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本次 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被担保方为公 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且经营业绩稳定,资信 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4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765,688.24 万元(其中 10,093.22 万美元按 2024 年 5 月 14 日美元兑人民币汇 率 7.1053 折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2.74%。截至公告披露日, 无逾期担保。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7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