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智能: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2-29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1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结合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与会的
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 11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传卫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
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期解除限
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
件的 94 名激励对象所持共计 1,589,400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手续。
董事张启应、王金发、樊元峰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 2019 年限制
性 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4-023)。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办理解除限售的议案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 5 名激励
对象和预留授予的 3 名激励对象(其中有 2 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同时为首次授
予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以及预留授予的 1 名激
励对象因个人层面考核不合格,公司计划将上述 7 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 165,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金额为 963,435.00
元,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同意通过本议案。
董事张启应、王金发、樊元峰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办理回购注销的议案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