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汽车: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2024-09-14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监事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
持股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对本次监
事会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核查
监事会认为,根据2023年度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情况和个人绩效考核情况,
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的解锁条件已成就,解锁程序合法、有
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
第一个锁定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按照相关规定解锁并过户至持有
人个人账户。
二、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本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提出的,
目的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与利率波动风险,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
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长城汽车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监事:
卢彩娟 刘 倩 马宇博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