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泰铝业:明泰铝业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4-01-31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08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
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一)公示内容: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二)公示时间:2024 年 1 月 20 日至 2024 年 1 月 30 日
(三)公示方式:内部网站
(四)公式结果: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主体
资格的合规性提出异议。
二、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
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相关协议、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信
息资料。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根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对
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
下:
(一)本次拟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时的公司任职人员,具备《公
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
格。
(二)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
误解之处。
(三)本次拟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
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次拟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均
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次拟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均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 年 1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