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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卫通:中国卫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024-04-02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
      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
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
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
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
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195 人、注册
会计师人数 96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计师人数 463 人。2022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184,514.9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35,088.5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2,011.5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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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卫通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
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于2023年8月30日经
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3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中兴华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
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
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鉴
证报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
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中兴华所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具备独立性,严格遵守职
业道德规范,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在执行审计
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
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
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中
兴华所就审计的各个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
排并严格执行,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的时间要求。中兴
华所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履行了恰当、必要、充分的审计
程序,形成了详细的审计工作底稿,并实施了项目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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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程序。
    经审计,中兴华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
兴华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
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
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
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
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
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
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 年 8 月 14
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续聘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
任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在中兴华所进场前,认真听取并审阅了该事务所
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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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三)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审计人员进
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对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
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中存在的不同意见,董事会审计与风险
管理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确保年报审计工
作圆满完成。
    (四)中兴华所出具 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
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3 年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
通。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所 2023 年度财务审
计工作进行了核查和评估,认为该所在对公司审计期间勤勉
尽职,遵循执业准则,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
发表意见,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
关规定,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
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
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
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
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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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
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及时。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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