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煤机:郑煤机H股公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更新)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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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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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發行人現金股息公告
發行人名稱 鄭州煤礦機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00564
多櫃檯股份代號及貨幣 不適用
相關股份代號及名稱 不適用
公告標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
公告日期 2024年5月13日
公告狀態 更新公告
更新以下資料:
更新/撤回理由 1. 股東批准日期;及
2. 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之日期及其他相關之信息
股息信息
股息類型 末期
股息性質 普通股息
財政年末 2023年12月31日
宣派股息的報告期末 2023年12月31日
宣派股息 每 10 股 8.4 RMB
股東批准日期 2024年6月12日
香港過戶登記處相關信息
派息金額及公司預設派發貨幣 HKD, 金額有待公佈
匯率 有待公佈
除淨日 2024年6月19日
為符合獲取股息分派而遞交股份過戶
2024年6月20日 16:30
文件之最後時限
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之日期 由 2024年6月21日 至 2024年6月26日
記錄日期 2024年6月26日
股息派發日 2024年7月15日
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
皇后大道東183號
合和中心
股份過戶登記處及其地址
17樓1712-1716號舖
灣仔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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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扣所得稅信息
宣派末期股息所適用之代扣所得稅(包括股東類型及適用的稅率)摘要載列於下表。
有關代預扣所得稅之更多補充
股東類型 稅率
(如適用)
非居民企業
(非中國內地登記地址) 10% 非居民企業H股股東,包括以香港
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
他代理人或受託人、或其他組織及
團體名義登記,本公司將按10%的
稅率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
非個人居民
(非中國內地登記地址) 10% H股個人股東為香港或澳門居民以
及其他與中國簽訂10%股息稅率的
稅收協議的國家的居民,本公司將
按10%的稅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
股息所涉及的代扣所得稅 稅。
非個人居民
(非中國內地登記地址) 10% H股個人股東為與中國簽訂低於
10%股息紅利所得稅率的稅收協定
的國家的居民,本公司將暫按10%
的稅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因應
股東需求,本公司將協助申請及安
排退還額外扣繳的稅款。
非個人居民
(非中國內地登記地址) 10% H股個人股東為與中國並沒有簽訂
任何稅收協議的國家的居民,本公
司將預扣10%的股息作為個人所得
稅。
內地個人投資者及內地證券投 20% 本公司將按20%的稅率代扣繳所得
資基金通過滬港通及深港通投 稅。本公司將不為內地企業投資者
資本公司H股股票 代扣代繳股息紅利所得稅款。
發行人所發行上市權證/可轉換債券的相關信息
發行人所發行上市權證/可轉換債券 不適用
其他信息
如自公佈建議派發年度股息之日起至實施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前,本公司股本總數發生變動,本公司擬維持分派總額不變,並相應
調整每股分派比率。如後續股本總數發生變化,本公司將另行公告具體調整情況。
發行人董事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執行董事為焦承堯先生、賈浩先生、付祖岡先生、孟賀超先生及李開順先生;非執行董事為崔凱先生及岳泰
宇先生;而獨立非執行董事為程驚雷先生、季豐先生、方遠先生及姚艶秋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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