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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郑煤机: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2024-07-02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Zhengzhou Coal Mining Machinery Group Co., Ltd.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 2024-027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4.5901 元/股调整为 3.7501 元/股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4.5901 元/股调整为 3.7501 元
/股,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2019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审批程序
     1、2019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制定<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
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郑州煤矿机械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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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gzhou Coal Mining Machinery Group Co., Ltd.

核实<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7 日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公司已于 2019 年 7 月 26 日取得了原控股股东河南机械装备投资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装投”)出具的《河南机械装备投资集团关于郑州
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发 A 股股份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河
南机械字[2019]53 号),河南装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
营体制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9 号)、《省政府国资委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批复》(豫国资产权[2019]22 号)的有关规
定,原则同意公司上报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来源为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1%。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7 日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3、2019 年 8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联董事对前述议案回避
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调整<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并同意进行相关修订及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适当调整。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4、2019 年 8 月 9 日至 2019 年 8 月 18 日,公司在内部公示了调整后的激励
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
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19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 年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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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19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见公司
于 2019 年 10 月 2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不
超过 1,603 万份,激励对象共计 333 人,授予价格为 5.98 元/股。本计划下授予
的股票期权,自授予登记日至 24 个月为等待期,等待期满后为行权期,股票期
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安排                          行权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登
第一个行权期                                                                   33%
                  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登
第二个行权期                                                                   33%
                  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第三个行权期                                                                   34%
                  登记完成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2019 年 11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股票期权的议案》。2019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完成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
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授予情况如下:
                   授予日期                            2019 年 11 月 4 日
                   授予价格                               5.98 元/股
                   授予数量                              16,030,000 份
                   授予人数                                 333 人
            授予后股票期权剩余数量                             0

     (三)本次激励计划历次行权和调整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行权情况
     (1)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的议案》,确认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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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301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
权期行权的相关事宜,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472.23 万份。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新增股份的登记手
续。行权情况如下:
   行权日期                                       2021 年 12 月 24 日
   行权价格                                             5.5851 元/股
   行权数量                                             4,722,300 份
   行权人数                                                301 人

     (2)2022 年 12 月 2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成就的议案》,确认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已经成就,同意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292 名激励对象办
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的相关事宜,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449.13 万份。
     2023 年 1 月 5 日,公司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第二个行权期第一
次行权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行权情况如下:
   行权日期                                           2023 年 1 月 5 日
   行权价格                                             5.1501 元/股
   行权数量                                             3,600,300 份
   行权人数                                                286 人

     2023 年 12 月 8 日,公司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第二个行权期第二
次行权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行权情况如下:
   行权日期                                       2023 年 12 月 8 日
   行权价格                                             4.5901 元/股
   行权数量                                              891,000 份
   行权人数                                                 6人

     (3)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的议案》,确认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
经成就,同意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283 名激励对象办理
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行权的相关事宜,对应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4,332,960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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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 年 1 月 17 日,公司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第三个行权期第一
次行权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行权情况如下:
   行权日期                                       2024 年 1 月 17 日
   行权价格                                           4.5901 元/股
   行权数量                                           4,128,960 份
   行权人数                                             280 人

     2.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注销情况
     (1)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
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因本次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岗位变动或离职、调
离、退休等原因,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再符合行权条件,公司
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合计注销股票期权 1,244,300 份。
     (2)2022 年 12 月 2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和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因本次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岗位变动或
离职、调离、退休等原因,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再符合行权条
件,公司再次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合计注销股票期
权 662,500 份。
     (3)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
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因本次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岗位变动或离
职、退休、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优秀等原因,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不再符合行权条件,公司再次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期
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注销期权数量合计为 576,640 份。
     3.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调整决议     调整前的      调整后的
                                           调整原因                    审批程序
   时间       行权价格      行权价格
                                        因实施 2019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2020 年 7       5.98         5.795
                                        年度利润分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
 月 31 日        元/股        元/股
                                        配进行调整         调整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因实施 2020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
 2021 年 8       5.795       5.5851
                                        年度利润分         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意调整本
  月3日          元/股       元/股
                                        配进行调整         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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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实施 202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
2022 年 12      5.5851       5.1501
                                        年度利润分    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调
 月 21 日       元/股        元/股
                                        配进行调整    整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因实施 2022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2023 年 6      5.1501       4.5901
                                        年度利润分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同
  月9日         元/股        元/股
                                        配进行调整    意调整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二、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项说明
     根据《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以下简称“《期权激励计划》”)“第九章 本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
序”的规定,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若在本计划公告后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
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
应的调整。其中,因发生派息事项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
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需大于 1。
     2024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已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披露 2023 年
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 2023 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6 月 25
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 2024 年 6 月 26 日,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
现金红利 0.84 元(含税)。
     按照前述调整方法,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调整结果如下:
     调整后的行权价格=4.5901-0.84=3.7501 元/股。
     经派息调整后,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仍大于 1,符合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系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所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任何实质性影响。
     本次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是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的
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系因实施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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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所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期权激励计划》对行权价格调整的规
定,不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
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调整行权价格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
论性意见如下: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行权价格已获得现阶段必要
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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