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建工:宁波建工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4-04-16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24-020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
出的相应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其中“关
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
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7 号”),其中对“关
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解释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自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规定的起始日期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的具体内容
1.执行解释第 16 号
1.1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
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 16 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
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
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
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
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
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
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
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
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
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
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
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2.执行解释第 17 号
2.1 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
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2.2 关于售后租回的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
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
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
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
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
确认与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
小或租赁期缩短,且该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
承租人仍应当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
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三、本次会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准则解释 16 号》中关于新旧衔接的相关要求,采用
追溯法调整 2023 年比较期间财务报表相关数据,具体影响情况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 受影响的报表项 对 2022 年 1 月 1 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因 目 合并 母公司
公司作为承租人对 于 首 次 递延所得税资产 454,898.41
执行日前已存在的 经 营 租
未分配利润 454,898.41
赁的调整
同时,本公司对 2022 年度合并比较财务报表及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追溯调
整如下:
会计政策变 受影响 2022.12.31/2022 年度(合并) 2022.12.31/2022 年度(母公司)
更的内容和 的报表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原因 项目
递 延 所
公司作为承
得 税 资 313,311,912.78 313,576,661.93 104,273,682.55 104,273,682.55
租人对于首
产
次执行日前
未 分 配
已存在的经 1,948,640,259.58 1,948,905,008.73 205,689,106.67 205,689,106.67
利润
营租赁的调
所 得 税
整 50,974,377.88 51,164,527.14 -8,055,039.56 -8,055,039.56
费用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变更
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
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