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建工: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2024-08-02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24-039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已判决尚未生效;
公司子公司为案件之原告方;
涉案金额:本次涉及(2023)浙 02 民初 479 号案件相关的工程款
67,021,111 元及相关利息;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案件已判决尚未生效,存
在一定不确定性,相关诉讼及后续的各项工作正积极进行,公司无法判断
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影响。
一、重大诉讼起诉的基本情况
因宁波东钱湖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钱湖文旅
集团”、“被告”)拖欠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宁波建工”)全资子公司宁波建工建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
建乐”、“原告”)工程款,为维护合法权益,建工建乐向宁波市中级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东钱湖文旅集团支付所欠工程款及逾期付款
利息、检测费,并请求判令建工建乐对涉案“宁波院士中心项目”折价或
拍卖所得价款在上述诉请范围内优先受偿。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3
年 7 月受理本案。(详见公司 2023 年 7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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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的《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于近日下发(2023)浙 02 民初 479 号
《民事判决书》,判决:1、宁波东钱湖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
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宁波建工建乐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含质
保金)67,021,111 元,并支付以 63,157,066 元为基数自 2021 年 7 月 2
日至 2022 年 9 月 14 日按 LPR(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以
60,157,066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9 月 15 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按 LPR(同期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以 6,864,045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10 月
28 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按 LPR(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2、
驳回宁波建工建乐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本次诉讼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因案件已判决尚未生效,存在一定不确定性,相关诉讼及后续的各项
工作正积极进行,公司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影响,公司将根据
案件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四、备查文件
1、(2023)浙 02 民初 479 号《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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