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新传媒:皖新传媒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4-04-18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4-028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净利
润、总资产、净资产不会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执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
(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
2023年12月22日,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
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自公布
之日起施行。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2023 年 10 月 25 日 , 财 政 部 发 布 了 《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解 释 第 17 号 》 ( 财 会
[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其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允许
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
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规定重新界定2022年度非经
常性损益,该项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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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解释17号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的规定,执行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三、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
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
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对
公司会计政策予以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且对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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