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818 股票简称: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4-04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7 月 29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 国光大中心 A 座三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人) 839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834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3,537,395,144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33,274,911,382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10,262,483,76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本行有表决权股份 73.6854 总数的比例(%)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56.3165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H 股) 17.3689 1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 会主持情况等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本行董事会召集, 吴利军董事长为本次会议主席。 (五)本行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本行在任董事 13 人,出席 13 人; 2、本行在任监事 7 人,出席 4 人,吴俊豪、陈青、杨文化监事 因其他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 3、本行董事会秘书张旭阳先生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 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郝成先生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33,242,136,508 99.9015 28,999,998 0.0872 3,774,876 0.0113 H股 10,210,165,520 99.4902 52,232,242 0.5090 86,000 0.0008 合计 43,452,302,028 99.8046 81,232,240 0.1866 3,860,876 0.0088 2 2、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张铭文先生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33,201,225,926 99.7786 69,958,180 0.2102 3,727,276 0.0112 H股 10,064,364,945 98.0695 198,090,817 1.9302 28,000 0.0003 合计 43,265,590,871 99.3757 268,048,997 0.6157 3,755,276 0.0086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序 (%) (%) (%) 号 1 关于选举郝 成先生为中 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 3,192,583,411 98.9838 28,999,998 0.8991 3,774,876 0.1171 司第九届董 事会执行董 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张 铭文先生为 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 3,151,672,829 97.7154 69,958,180 2.1690 3,727,276 0.1156 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非执 行董事的议 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3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昕、牛津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 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上网公告文件 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9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