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10-31
股票代码:601818 股票简称: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4-05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10月
30日在中国光大银行总行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4名,其中,亲自出席董事12名,姚威、邵瑞庆董事以视频方式参会;
委托出席董事2名,吴利军董事长、李巍董事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
席,分别书面委托崔勇副董事长、朱文辉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行5名监事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崔勇副董事长主持,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www.sse.com.cn ) 及 本 行 网 站
(www.cebbank.com)。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的独立意见:本行拟定的2024年度中期利润
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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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本行实际情况和
持续稳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况。
二、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8年资本规划》
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韶山光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改革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江苏淮安光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改革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A
股、H股)》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
审议。
本行2024年A股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A股第三季度
报告亦登载于10月3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本行2024年H股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
限 公 司 披 露 易 网 站 ( www.hkexnews.hk ) 及 本 行 网 站
(www.cebban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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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第三支柱
信息披露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
露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
七、关于修订《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支柱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修订《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管理政策》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制定《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行为细则》
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消费者权益
保护监管评价工作改进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上半年消
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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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关于为关联法人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核定授信额度
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为关联法人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核定授信
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吴利军、崔勇、郝成、曲亮董事在表决中回避。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四、关于为关联法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定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吴利军、崔勇、郝成、曲亮董事在表决中回避。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五、关于调整与光大集团系关联方 2024-2026 年非授信类关联
交易限额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吴利军、崔勇、郝成、曲亮董事在表决中回避。
上述第十二至十五项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上述第十二至十五项议案公允性、合规性及内部审批
程序履行情况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规定,上述交易遵循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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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的原则,依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符合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符合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及本行的有关规定,并已依法履行内部审批
程序。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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