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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莱特: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2024-07-12  

证券代码:601865               股票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4-060
转债代码:113059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分红总额调整: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金分红总额由 891,128,218.04 元(含税)调整为
887,219,698.78 元(含税)。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80 元(含税)维持不
变。
     本次调整原因:自 2024 年 3 月 1 日(因公司尚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期及股份回购期,因此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采用截至 2024 年 3 月 1
日的公司股本作为测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的依据)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
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福莱转债”共计转股数量为 23 股,因此公司股份总数增加 23
股。自 2024 年 3 月 1 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计
回购 8,250,600 股 A 股股份和 2,035,000 股 H 股股份,上述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
分 配 。 因 此 公 司 实 际 参 与 利 润 分 配 的 股 本 总 数 由 2,345,074,258 股 调 整 为
2,334,788,681 股。公司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 2023 年年度利润
分配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暨 2023 年年度
董事会,并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80 元(含税)。
    因公司尚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及股份回购期,因此以截至 2024 年 3
月 1 日公司的总股数 2,351,324,258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6,250,000
股(其中 A 股 0 股、H 股 6,250,000 股)后的股数 2,345,074,258 股为基数,以此
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891,128,218.04 元(含税),除前述现金分红
外,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
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
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和 2024 年 6 月 18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和《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4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二、调整后利润分配方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64)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开发行了 4,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
人民币 40 亿元。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
“福莱转债”,债券代码“113059”。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43.94 元/股,转股期间
为 2022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8 年 5 月 19 日。
    自 2024 年 3 月 1 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上述可转债共计转股数量为 23
股,因此公司股份总数增加 23 股。
    (二)回购 A 股股份和 H 股股份的情况
    自 2024 年 3 月 1 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计回购
8,250,600 股 A 股股份和 2,035,000 股 H 股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A 股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 8,250,600 股、H 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量为 8,285,000 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
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综上所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总数由
2,345,074,258 股调整为 2,334,788,681 股,公司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原则,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的方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80 元(含税),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887,219,698.78 元(含税),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