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代码:601868 A 股简称:中国能建 公告编号:临 2024-061 H 股代码: 03996 H 股简称: 中国能源建设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1 月 2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 26 号院 1 号楼 2702 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 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440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4,438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3,481,725,678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20,716,377,534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2,765,348,14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 56.3230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49.6901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6.632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 会主持情况等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审议有关提案。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 长宋海良先生作为会议主席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7 人,刘学诗董事因公务原因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秦天明先生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20,691,264,165 99.8788 21,821,518 0.1053 3,291,851 0.0159 H股 2,765,328,144 99.9993 0 0.0000 20,000 0.0007 普通股 23,456,592,309 99.8930 21,821,518 0.0929 3,311,851 0.0141 合计: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持股 5%以 上普通股 股东 20,160,951,31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持 股 1%-5% 普 通股股东 0 0.0000 0 0.0000 0 0.0000 持股 1%以 下普通股 股东 530,312,849 95.4785 21,821,518 3.9288 3,291,851 0.5927 其中:市 值 50 万以 下普通股 股东 371,960,893 96.6928 10,141,558 2.6363 2,580,551 0.6708 市值 50 万 以上普通 股股东 158,351,956 92.7428 11,679,960 6.8407 711,300 0.4166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1 关于公司 2024 年 431,770 94.5033 21,821 4.7762 3,291,851 0.7205 半年度利润分配 ,198 ,518 预案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 1 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 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晓娜、康乃欣。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7 日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