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轮船:招商轮船关于回购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4-11-06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24[072]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
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并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详请请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2024 年 11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s://www.sse.com.cn)的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2])《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3])和《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71])。
根据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将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
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
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
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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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回购资金总
额不低于人民币 22,2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4,300 万元(含)。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85 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
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4,082.95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50%,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046.08 万股,
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25%;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
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董事会将
根据证券市场变化确定股份回购的实际实施进度。本次回购股份不会
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
二、依法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股份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
告披露之日向公司申报债权。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
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凭有效债权证
明文件、凭证及身份证明文件可以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
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上述期限内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
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凭
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代理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
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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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债权人可通过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人申
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天内(工作日:9:00—11:30、
13:00—17:30);
2.申报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9 号轮船招商总局大楼;
香港干诺道中 168-200 号信德中心招商局大厦 32 楼;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电话:+86-21-63361872;
5.传真:+86-21-63333162(传真中请注明:债权申报);
6.电子邮箱:IR@cmhk.com(邮件中请注明:债权申报);
7.其他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
司发出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
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
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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