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招商轮船:招商轮船关于回购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4-11-06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24[072]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

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并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详请请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2024 年 11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s://www.sse.com.cn)的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2])《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3])和《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71])。

    根据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将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

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

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

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

                               1
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回购资金总

额不低于人民币 22,2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4,300 万元(含)。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85 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

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4,082.95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50%,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046.08 万股,

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25%;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

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董事会将

根据证券市场变化确定股份回购的实际实施进度。本次回购股份不会

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

    二、依法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股份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

告披露之日向公司申报债权。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

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凭有效债权证

明文件、凭证及身份证明文件可以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

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上述期限内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

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凭

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代理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

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

                                2
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债权人可通过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人申

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天内(工作日:9:00—11:30、

13:00—17:30);

    2.申报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9 号轮船招商总局大楼;

                 香港干诺道中 168-200 号信德中心招商局大厦 32 楼;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电话:+86-21-63361872;

    5.传真:+86-21-63333162(传真中请注明:债权申报);

    6.电子邮箱:IR@cmhk.com(邮件中请注明:债权申报);

    7.其他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

司发出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

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

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6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