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泰电器:正泰电器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2024-08-31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 2024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就本
次会议的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正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公司出具的《关于正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全面、真实地
反映了正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
情况,其结论客观、公正。正泰财务公司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等措施
都受到监管机构的严格监管,与公司之间的金融业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审议该
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对《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业务往来,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公司业
务稳定发展,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黄沈箭、彭溆、刘裕龙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