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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泰电器:正泰电器关于2025年度预计向关联方采购光伏组件的公告2024-12-28  

证券代码:601877             证券简称:正泰电器             公告编号:临 2024-066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预计向关联方采购光伏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对本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坚持市场化、公平自愿原则,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

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因此

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 年 12 月 27 日,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预计向关联方采购光伏组件的

议案》,预计 2025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正泰安能数字能源(浙江)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安能”)及其子公司、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正泰新能源”)及其子公司及公司其他控股子公司)向正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正泰新能”)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光伏组件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 30.00 亿元。

    因正泰新能为公司控股股东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集团”)的控股子

公司,系公司关联方,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关联董事南存辉、

朱信敏、陈国良、张智寰、陆川、南尔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公司关联股东正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 2025 年度预计向关联方采购光伏组件的议案》,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

营活动业务往来,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
 成影响,该交易没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前次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向

 关联方采购光伏组件预计金额的议案》,其中预测 2024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正泰新能

 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采购光伏组件的关联交易金额上限为 30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正泰新能及

 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采购光伏组件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21.84 亿元,占同类业务比例为 23.75%,

 关联交易总金额没有超过全年预测额度。

     (三)本次关联方采购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预计 2025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正泰新能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

 光伏组件的关联交易上限如下:

                                                                          单位:亿元
                                                  占同类业   2024 年 1-11 月   占同类业
关联交易   关联交                  本次预计金
                       关联人                     务比例      实际发生金额     务比例
  类别     易内容                    额上限
                                                    (%)     (未经审计)     (%)
           采购光   正泰新能科技
采购商品                               30.00       25.78         21.84          23.75
           伏组件   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预计金额与 2024 年 1-11 月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随着公司新能源业务发

 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光伏组件的采购需求量相应增加。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正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 年 8 月 7 日

     注册资本:264,526.699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海宁市尖山新区吉盛路 1 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陆川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

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9.34%,其他股东合计持股60.66%。

    正泰新能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9 月 30 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151,107.20             3,507,348.37

 负债总额                                   2,357,207.05             2,655,141.96

 净资产                                       793,900.15               852,206.40

            项目                     2023 年度              2024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3,086,540.00             2,181,957.52

 净利润                                       150,336.27                11,432.89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正泰新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正泰集团,正泰新能为公司关联方。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正泰新能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

需。正泰新能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根据公司与正泰新能

以往合作记录,正泰新能能够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及时响应公司光伏组件采购需求。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采购产品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正泰新能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各类型号光伏组件,产品规格为市

场主流光伏组件型号,具体供货产品型号、数量及价格以采购订单约定为准。

    2、产品价格的确定原则

    (1)正泰安能:正泰新能及其子公司响应正泰安能及其子公司采购光伏组件的招投标
流程成为中标人所报的产品价格。

    (2)公司及公司其他控股子公司:浮动单价,价格根据市场变化协商确定。

    3、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及具体支付节点以采购订单约定为准。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正泰新能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定

价以市场公允价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原则,采取集中采购招投标定价或由购销双方协商确

定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正泰新能作为专注于光伏电池组件的制造企业,产品质量可靠且熟悉公司业务,可快速

响应公司需求。公司新能源业务发展需要,对光伏组件采购需求增长,发挥正泰新能在光伏

组件制造领域的技术优势和专业经验,有利于保障公司供应链稳定运行。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进行的正常商业行为,均

为公司与正泰新能之间的持续性、经常性关联交易,相关交易坚持市场化、公平自愿原则,

均按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不会影响公司各项业务的独立性,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无不利影响。公司各项业务均独立于上述关联方,与上述关联方的业务往来不构成公司对关

联方的依赖。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