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港股份: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2024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4-08-31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 2024 年半年度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股份公司”)查阅了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招商局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
资料,审阅了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定期财
务报告,对招商局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
行了评估,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招商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招商局财务公司系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现为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由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和中
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出资 25.5 亿元(持股比例
51%)、24.5 亿元(持股比例 49%),在北京成立的有限责任
公司。招商局财务公司于 2011 年 5 月 17 日完成了工商注册
登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号:9111000071782949XA;金融
许可证机构编码:L0125H211000001;法定代表人:周松;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 亿元;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10 号楼 B 栋 15 层 1501 号。
目前,招商局财务公司营业执照上业务范围有 9 项,具
体为:(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
(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
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
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从
事同业拆借;(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八)办理成员
单位产品买方信贷;(九)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二、招商局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招商局财务公司已根据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要求,设立股
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并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风险管理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董事会下设战
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招商局
财务公司按照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反馈系统互相制衡
的原则,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以及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
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
提条件,具体组织架构图如下: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招商局财务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各项
业务的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内控手册,设立了风险管理部
/法律合规部和审计稽核部,对招商局财务公司的业务活动
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稽核。招商局财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各部门间、各岗位间职责分工明确,
各层级报告关系清晰,通过部门及岗位职责的合理设定,形
成了部门间、岗位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风险控制机制。
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招商局财务公司全面风险控制情
况进行监督,审阅招商局财务公司风险状况报告,提出完善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意见。
(三)控制活动
1.结算业务控制
在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及结算业务方面,招商局财务公司
根据各监管法规制定了《结算业务管理办法》《结算业务操
作规程》《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结算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等结算管理与业务制度;针对跨境资金业务制定《跨境资金
集中运营管理业务操作规程》与《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
务风险管控办法》,每项业务制度均有详细的操作流程,明
确流程的各业务环节、执行角色、主要业务规则,有效控制
业务风险。
存款方面,招商局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
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成员单位办理存款业务,相关政策严格
按照监管机构相关规定执行,充分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
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资金结算方面,招商局财务公司主要依靠资金结算系统
进行系统控制。资金结算系统支持客户对业务的多级授权审
批,防范客户操作风险。成员单位登陆资金结算系统提交指
令,关键要素无法进行修改,保障成员单位提交的业务指令
的完整性。招商局财务公司结算业务的处理设立了顺序递
进、责权统一、严密有效的三道监控防线:结算岗位以双职、
双责为基础作为第一道防线,岗位角色授权为第二道防线,
审计稽核部的全面监督为第三道防线。招商局财务公司建立
了较为完善的业务审批授权制度,根据业务种类、金额大小、
风险级别确定结算不同岗位人员处理业务的权限。资金结算
系统支持网上对账功能,支持成员单位账目的即时查询与核
对。
2.信贷业务控制
在信贷业务管理方面,招商局财务公司严格执行授信管
理,对成员单位在授信额度内办理各项信贷业务。各项信贷
业务均制定了详细的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制度开展业务,对
信贷业务实施全流程风险管理。具体来讲包括:
(1)授信
招商局财务公司遵循“先评级后授信”,实行统一授信,
规范用信管理。所有客户授信统一由招商局财务公司信贷审
查委员会审核,且经有权审批人同意后方可生效。招商局财
务公司根据授信客户风险大小和公司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要
求,适度授信,合理确定授信额度。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和
客户经营情况、信用状况的变化,适时调整授信。严格落实
授信与用信条件,禁止在无授信或授信额度不足的情况下办
理用信业务。
(2)自营贷款
招商局财务公司对成员单位在授信额度内开展自营贷
款业务,自营贷款发放切实执行“三查”制度,贷前调查、
贷时审查、贷后检查规范开展。自营贷款审批严格遵守前中
后台分离原则,信贷业务经信贷业务部门发起并完成尽职调
查后,报风险管理部进行风险审查,经有权审批人审批同意
后方可放款。根据成员单位不同风险水平,对自营贷款要求
信用、抵押、质押等不同担保方式,并通过项目资金封闭管
理、贷款资金受托支付等资金管理手段控制风险。
(3)票据业务
招商局财务公司开展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业务。票据承
兑业务严控信用风险:一是对出票人做出全方位评估,客观
评价出票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二是审查贸易背景及债
权债务关系真实性;三是根据出票人的信用级别要求一定的
担保措施。票据贴现业务严控操作风险:一是严审票据要素
和真伪,注重查询工作;二是严审贴现人资格、贸易背景及
债权债务关系,确保票据交易真实合理;三是严格贴现操作
流程,确保系统操作及业务审批合法合规。
(4)担保业务
招商局财务公司担保业务仅对外提供非融资性保函,纳
入风险资产范畴。办理非融资性保函业务要求客户提供保证
金、固定资产抵押或有价证券、存单、票据质押,或由资金
雄厚、信誉良好的第三方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经有权审批
人审批同意不要求担保的,方可免除反担保。具体根据不同
客户的经营管理水平、资产负债比例情况、贷款偿还能力等
因素,确定不同的保证金比例或反担保措施。
(5)中间业务
招商局财务公司开展委托贷款、财务顾问等中间业务,
不代垫资金,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资金风险。
委托贷款业务必须先存后贷,如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本息,
招商局财务公司不承担偿还本息责任。财务顾问业务坚持独
立性,不在财务顾问服务中作融资承诺,不出具虚假报告,
不支持违法违规要求。
3.内部稽核控制
招商局财务公司建立了《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和《内
部审计工作规定》,明确了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的职责
和权限、内部审计工作的内容和程序。审计稽核部作为招商
局财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按季度对招商局财务公司各类业
务及管理活动进行独立、客观的监督、检查和评价,组织开
展各类专项检查、排查活动,保障招商局财务公司的稳健运
营。同时,审计稽核部按年度对公司各类业务及管理活动内
部控制措施设计的合理性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防范相
关风险。
4.信息系统控制
招商局财务公司网络分区上进行了测试、生产、DMZ 等
功能区划分,分多级安全防护设备予以隔离防御,部署了高
性能防火墙及访问列表策略,只允许列表内地址、端口进行
特定服务访问;并采用漏洞扫描、入侵检测系统以确保网络
安全;核心业务系统访问,通过 CA 密钥认证方式登录;使
用专业备份软硬件对数据库、应用进行数据级别备份并异地
保险柜保存。同时,核心业务系统开展了信息系统安全等保
定级和报备工作,并取得了资金系统等保三级备案证书,进
一步提升了系统安全加固和防护水平;招商局财务公司已获
得与 24 家银行采用专线方式直连,以确保数据传输过程中
的安全与高效。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招商局财务公司的内控制度完善、执行有效。各项业务
均能严格按照制度和流程开展,无重大操作风险发生;各项
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业务运营合法合规,管理
制度健全,风险管理有效。
三、招商局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招商局财务公司资产总额 494.39
亿元,所有者权益 66.12 亿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425.84
亿元,实现利润总额 2.23 亿元,净利润 1.72 亿元。
(二)管理情况
招商局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
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在全面风险管理
的框架下,通过常规稽核和专项内审、制度建设管理、内控
建设与评价等工作规范经营行为,夯实招商局财务公司内控
管理。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招商局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符合
规定要求。
指标名称 监管要求 2024 年 6 月 30 日
资本充足率 ≥10.50% 17.08%
流动性比例 ≥25% 44.87%
贷款余额/(存款余额+实收资本) ≤80% 67.81%
集团外负债总额/资本净额 ≤100% 1.62%
票据承兑余额/资产总额 ≤15% 3.08%
票据承兑余额/存放同业余额 ≤300% 14.12%
(票据承兑+转贴现)/资本净额 ≤100% 22.39%
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存款总额 ≤10% 0.00%
投资总额/资本净额 ≤70% 62.35%
固定资产净额/资本净额 ≤20% 0.05%
(四)股东存贷款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股东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存款
86.18 亿元,贷款无;股东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存款
8.45 亿元,贷款无。
(五)上市公司存贷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股份公司在招商局财务公司存
款余额约 22.44 亿元,在其他行存款余额约 21.88 亿元,在
招商局财务公司存款占公司存款总额的 50.63%;股份公司在
招商局财务公司贷款余额约 11.66 亿元,在其他行无贷款余
额;股份公司无对外投资理财情况。股份公司与招商局财务
公司的存款、贷款业务均按照双方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
执行,存贷款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发生额及余额均在关
联交易额度范围内。2024 年上半年度,股份公司在招商局财
务公司的存款有良好的安全性和流动性,未发生因招商局财
务公司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
四、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判断,股份公司认为:招商局财务公司具有合
法有效的经营资质;未发现招商局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
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各项监管指标符合规
定要求;招商局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
办法》的规定经营,建立了比较完整合理的内控制度,未发
现招商局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股份公司在招商
局财务公司开展的存款、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业务风险可
控。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