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柯荣富)2024-03-20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
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审慎勤勉、尽责履职,对公司相关事项作出
独立判断、发表客观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有关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
格条件和要求的规定,自 2023 年 6 月 8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简历详见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治理”章节;并已向公司提交 2023 年度独立性自查
报告,确认符合任职的独立性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及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1.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5 次股东大会、8 次董事会以及 22 次专门委员会会议。
本人亲自出席了任期内应出席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在深
入了解会议审议事项的基础上,对审议议案均投同意票,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应参会次数 实际参会次数
股东大会 2 2
董事会 4 4
提名委员会 1 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2.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2023年任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发展委员
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和依据。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年任期内,本人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亦通过现场
办公、邮件、电话等形式与公司保持日常联系,随时提出有关问题,要求提供相
关资料等。在深入了解公司情况的基础上,在公司选聘年度审计机构、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等事项的决策上发表了专业意见与建议,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3年12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委员、监事、财务负责人、财
务管理部负责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就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进行了现场
沟通,对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的重点审计事项和工作计划进行了讨论和确认。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任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通过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关
注公司e互动答复、公司舆情信息等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积
极履行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职责,监督公司提高治理水平。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任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通过连续多次现场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
会会议,并通过与公司管理层现场沟通等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
(六)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1.参加培训的情况
2023年12月,本人完成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的课程;
并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2023年第6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
2.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2023年任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从自身专业角度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发展
战略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未对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
提出异议。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开展相关工作得到了公司的积极配合。公司为独立董事行
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定期向独立董事发送《方正证券董事会通讯月刊》
等,方便独立董事及时获取公司内部的主要经营管理信息及市场、行业相关信息;
公司董事会秘书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协助。本人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公
司有关人员积极配合,不存在拒绝、阻碍或隐瞒,干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执行委员会委员、总裁、董事会秘书、合规
总监、副总裁、首席风险官、首席信息官等高级管理人员。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听取
了拟受聘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介绍,审核了议案及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并参
与了整个议案的审议,认为公司对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核及聘任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各位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
能力,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
度绩效奖金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议案的审议与表决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奖金
总额确定程序和结果符合监管导向、行业特点和公司实际情况,奖金递延方案符
合《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绩效奖金方案。
(二)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
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
事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备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较好的诚信
状况及应有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
拥有良好的行业口碑,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尤其关注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公司及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已在定期报告中进行
了披露。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
定,忠实、勤勉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的决策水平,促进公司稳健规范运作;2024年,将继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继续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独立董事:柯荣富
2024年3月19日